物业保安队纪律管理规定(十)
1、上岗时必须着制服,佩带装备。
2、上岗时不准抄手或将手放在裤袋里,严禁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闲聊、嬉戏等。
3、讲文明、懂礼貌,严禁打人骂人,严禁虐待捕获的犯罪嫌疑人。
4、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热情地为用户服务。
5、对待用户、来访者及同事要友善、热情、面带笑容。
6、接受用户监督,不得敲诈勒索财物,不准收受贿赂。
7、提高警惕,时刻准备打击不法犯罪分子。
8、不准从事影响公司形象的各种兼职工作。
9、不能行使公安人员职权,但有在辖区内盘查、检查物证的权利。
10、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查证、验物,但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或赃物的除外。
11、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
12、接到上级通知要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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