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员工物品管理规定
1.员工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现金.身份证.手机.工资卡.饭票、手表.随身听等。请将其随身携带或锁好,切勿放置在床.桌上.洗澡间及洗脸池等处。因放置不当遗失,损失自负。
员工在收到公司发放的工资卡后,应立即修改密码,并注意保密,不要将密码告知他人或请别人代为取款。
3.员工应提高警惕,并及时提醒别人收好自己的物品,如发现有人翻弄别人的床铺及物品,每人都有义务立即进行制止。
4.宿舍内如暂时无人,最后离开的人应将房门锁上,即使短时间离开(如离开1分钟)也必须锁门。
5.不允许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如需借用必须征得物品所有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允许动用他人物品,情节严重者按盗窃论处。
6.对讲机保管责任到人,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对讲机和对讲机电池,将其贴上标志,切勿混用,遗失照价赔偿。
7.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若发现员工有盗窃行为,应立即予以开除,情节恶劣者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8.公司上级不得向下级借款.借物,员工之间也应拒绝相互借款.借物。若由于钱物未借到而采取打击报复行为,员工可直接向有关领导反映和投诉。
9.有关宿舍管理和行为规范方面的其它规定,按照各中心《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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