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1、目的
1.1、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全体业主的隐私权得到保障。
2、适用范围
2.1、监控中心人员设备的管理
3、程序要点
1、消防监控中心是辖区消防系统的关键部位,确定为**广场的受限区域。
2、通过监控系统对进出辖区的人员、车辆及其他事物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未经授权人许可,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
3、中心属机密场所,当值人员需由部门经理指定,顶岗人员须由部门主管指定。物业经理,保安主管,当值保安领班(代领班)因工作需要可进入中心外,其它当值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中,需经保安领班(代领班)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当值人员需做好限定区域人员进出记录表的相关记录。
4、因工作需要,监控中心的录象查看,需由保安主管,中心经理同意后方可进查看。其它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查看。
5、值班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熟悉消防监控系统和安全注意事项。
6、值班人员要加强火灾防范意识,密切监视,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冷静沉着,安全操作,保证消防系统的投入运行。
7、经常保持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设备的清洁无尘。室温应控制在25℃,并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8、保证消防通讯设备的良好使用,消防监控系统器材及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上报检修不得乱按、乱调,严禁私自拆装,造成人为损坏者按公司规定处分并照价赔偿。
9、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中心内各种消防监控系统及器材,严格按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0、做好相关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相关文件与记录
4.1、《限定区域人员进出记录表》
4.2、《中控室设备运行记录表》
4.3、《中控室设备运行异常情况记录表》
4.4、《钥匙领用记录表》
4.5、《药品领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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