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出入和治安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物业的日常管理,确保物业的安全稳定、秩序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际大厦安全管理工作。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大厦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当值领班负责监督、指导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3.3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巡逻工作,并对一些违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纠正。
4.0内容
4.1.顾客(用户)应认真填报《**国际大厦顾客情况登记表》,内容为:顾客姓名、单位名称、楼层区间、职工数量、经营性质等。
4.2大厦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国际大厦管理处负责,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大厦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4.3大厦实行开放和封闭相结合的保安管理办法,即早晨7:30至下午6:00的办公时间实行开放式管理(但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抽检进出人员有关证件),下午6:00至次日晨7:30实行封闭式管理,即大厦的工作(值班)人员凭出入证、外来人员凭身份证登记进出。
4.4顾客(用户)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出大厦。
4.5为保证顾客(用户)利益,凡个人携带较大件手提箱、包装箱等物品出门,须先填写盖有本单位或顾客印章的'物品出门证明',凡用户搬运家具、办公用具出门前应将有顾客签名(盖章)的'搬运物品清单'报管理处核实,并查清有关费用是否结交后,由管理员验证方可出门。
4.6装修材料进入大厦须凭管理处签发《装修许可证》,方可进入;动火作业工具进入大厦,须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动火作业证》由值班管理员查验放行。
4.7所有物品必须从货运通道出入(消防电梯和-4楼出入口),不得从其他通道或大厦正门进出。
4.8顾客(用户)应经常教育所属人员注意遵守使用后和下班后随手关闭电器开关、水阀、冷气开关及门窗等规定,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4.9按有关规定,各顾客(用户)不得在办公室留存超量现金,并将重要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好。
4.10大厦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逐犯法律的活动。
4.11顾客(用户)应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保证有关治安报警设备的完好及有效性。
4.12各顾客(用户)均不得使用和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顾客(用户)自负。
4.13管理处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章或无礼、刁难客户等现象,发现者可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投诉。
5.0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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