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地面临时停车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秩序井然、生活安宁、环境的整洁,减少院内路面及设施的损坏,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和2023年12月业主大会通过的《锦秋家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特制定本规定。望全体业主与所有住户共同遵守。
一、本小区院内为地面无车小区。业主车辆及来访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内地面停车。如有接送病人或携带过重物品确需进入小区的车辆,须在门岗处如实登记楼号、房号、车牌号、联系电话、驾驶员姓名、进入事由、进入时间、停留时间。门岗须当场核实联系电话。驾驶人须在《临时停车出入凭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停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装修送货车辆在门岗如实登记,门卫须当场核实联系电话,驾车人须在《临时停车出入凭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货物卸下后即刻驶离,停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三、搬家车辆进入小区,须由业主提前到物业客服办理相关手续,持物业公司开具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
四、本小区为住宅区,原则上公司货车不得进入小区。如因特殊情况要求驶入,须提前1天到物业公司客服部办理申报手续,持物业公司开具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停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2.5吨以上的客、货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
五、进入小区的机动车须低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设施,不得妨碍小区住户的正常活动,服从物业人员对车辆停放的管理。进入车辆在小区内造成人员伤害、车辆、路面或公共设施损坏的,须由车主负责赔偿。
六、车辆出门时须将《临时出入证》交回门卫。由门卫检查停留时间,符合本规定后方可驶离。
七、车辆出门时,须经门卫检查。门卫有权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并记入违规车辆名单,半年内不得进入本小区。
八、对超过规定时间不驶离本小区的车辆,物业人员有权采取锁车等管理措施,并记入违规车辆名单,半年内不得进入本小区。对经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九、电动车、摩托车进入小区,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请将车辆自觉停放到停车处,不得乱停乱放。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移至停车处。
十、为不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和生活,中午12:00---14:00、晚上21:00---05:00,在此时间内禁止大型车辆及送货车辆进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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