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操作工、临时工等本公司全部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来公司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等临时进入车间的人员。
第二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本公司车间内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获准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参访证或临时通行证。
第三条 车间管理人员及操作工必须通过岗前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车间上岗。
第四条 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女工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披头散发、穿裙子或高跟鞋进入车间;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应始终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第五条 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车间内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条 车间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保持安全警惕性,注意避让叉车等车间内机动设备,禁止在车间内打闹、说笑、看书、听音乐、奔跑等,谨慎走路、专心工作。
第七条 车间内设有必要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检查和定期清洁,保证消防器具完好无损;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移,并应随时保证车间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 车间内所有原料、成品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在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供电设施附近(物品应距离供电设施至少1.5米);除铭牌等标识外,各种供电设施上不得摆放、悬挂其他任何物品;应保证供电设施干燥、通风、散热良好,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第九条 车间内一切电气设备均属公司的重要资产,公司每一位员工均负有关心、爱护公司资产之责任,车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做好设备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第十条 车间内一切电器设备仅限于本公司具有上岗证的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段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本公司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按钮,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野蛮操作,严防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
第十二条 车间内氩弧焊机、等离子、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等多种设备为能产生高温能源的设备,工作中应严防烫伤。
第十三条 工作时必须保持集中精力,注意防止衣服、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靠近正在运转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如运转中的卷板机转轴、抛光机转盘、旋压件、角磨机、鼓风机叶片、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防止工作时摔倒或卷进运转的设备中,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维护保养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气设备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未经许可,严禁用丙酮、甲苯、汽油等化学品擦拭设备。
第十五条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及时设置故障警示牌等),并立即报请车间维修人员维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私自修理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六条 常用工具应按领用制度领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保管,爱护工具、合理使用工具、科学保管工具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职责。
第十七条 兼职安全员除对本班组的安全监督负责之外,每天对车间巡检一次,并按要求填写安环检查表;兼职安全员统一分组,执行晚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十八条 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等加工区域,须由本公司接待人员带领,进入车间时佩戴好安全帽,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不得参观悬挂“谢绝参观”标识牌的区域,外来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设备、工艺、产品等进行拍照、摄影,接待人员要注意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注意保持现场卫生。
第十九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
第二十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可咨询车间区域班长将车辆停放到车间外指定停车区域。
第二十一条 oem加工人员若在车间内加工需遵循车间内部规定,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施工现场合理布置,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第二十二条 承包商施工区域应经车间主管人员确认,确定后应对施工区域进行警示隔离,施工人员按工作要求佩戴好劳保用品,施工完毕清理施工现场。
第二十三条 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运营中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制造中心负责制定和修订,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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