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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81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起重机械安全正常运行,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防止起重事故发生,使起重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设备

一、设备基本要求

1、标识

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显示额定起重能力和本厂编号,司机室门外应有设备维护责任人标牌和“十不吊”警示牌。

2、消防用具

每部车上至少配置一个灭火器,并保证压力正常、无损坏、整洁。

3、起重信号

起重机械上必须配置警示音响信号,应能在工作场地范围内清楚的听到,危险区域和噪声较大的区域应安装声光报警器,场外龙门吊应在近地面设置声光报警,并随大车运行警示。

4、照明

司机室、通道、电气室、大车对地面应设照明,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大车照明应考虑防震措施,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

5、上升限位器

应设坠坨式限位器或连杆式限位器,并能自动切断电源,动滑轮与定滑轮设置间隙不应小于50cm,冶金吊液体金属天车应设两套上升限位器。

6、下降限位器

用于低于地面工作的起重机械应设下限位,限位动作间隙应能使滚筒上钢丝绳至少保留二圈。

7、联锁保护开关

由建筑物登上起重机的门、由梯口进入司机室的门、由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电气联锁保护开关,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机构应均不能工作。

8、缓冲器

在大车、小车运行机构或轨道端头应装缓冲器。

9、行程开关与止挡

两车之间、车与止挡之间应有防撞断电开关,止挡应结实耐撞。

10、制动器

大车、小车、主副钩各运行机构均应有可靠的制动器,制动器零部件不应有裂纹变形缺件,制动器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大、小车及吊钩制动后溜车距离分别应符合下列公式,大车:v2/5000≤s≤v/15,小车:v2/5000≤s≤v/20,吊钩:s≤v/100,式中v分别代表大、小车的运行速度和吊钩的起升速度,大车滑行距离最远不超过8m,小车不超过2.5m,冶金吊液体金属起重设备起升机构应装两套制动器。

11、减速器

地脚螺栓、连接螺栓不得松动缺损,无异常声响和漏油。

12、护罩和栏杆

大车、小车连接轴,钢丝绳定滑轮,钩头滑轮均应有护罩,车上栏杆和爬梯及梯口平台栏杆符合安全规定。

13、卷筒压板

天车卷筒上钢丝绳固定压板螺丝不应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

14、防倾翻安全钩

在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小车应装安全钩,当小车检修时不能倾翻。

15、扫轨板

在天车运行机构应装扫轨板,扫轨板与轨面不应大于10mm。

16、防风设施

露天作业的龙门吊应备有铁鞋,防风链或夹轨器。

17、防雨罩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应装有防雨罩。

18、电气保护

当起重机发生短路、过流等电气事故时能自动断开电源,所有电器设施均不应有裸露现象,滑线上应有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19、导电滑线防护板

桥式起重机大车滑线端的端梁下,应设带有绝缘材质的防护板,防止吊具与滑线意外接触

20、道轨与车轮

道轨接头间隙不大于2mm,固定压板不应缺少、松动、严重磨损。运行时无啃轨和三条腿现象,车轮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50%或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5%时应报废。

21、吊具

钢丝绳、钩头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22、司机室

司机室与起重机连接应牢固,有绝缘地板,有防暑防寒设施,视野良好,电器安全,卫生整洁。

23、主梁结构

符合上拱下挠标准,主梁腹板平整,无开焊腐蚀严重现象。

24、电磁盘

电器接头完好,电缆无裸露,延磁保护起作用。

二、操作基本要求

1、天车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通过专门技术操作培训,并经过理论和操作技术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天车。

2、天车工要求听力、视力达到公司规定标准,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不应操作天车。

3、天车工必须懂得所操作设备的机械、电器性能,使用方法和紧急控制措施。

4、上岗职工必须挂牌操作,位置明显,穿好绝缘鞋。

5、天车工必须懂得地面人员的指挥手势和信号,懂得天车音响信号的使用方法,按规定运行。

6、认真执行“十不吊”、“四不走”、“六响铃”规定

7、交班时,要交代清楚设备操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接班后,必须认真检查各控制系统、制动器、限位器、安全联锁装置,吊钩、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规定,经试车正常方可操作运行。

8、操作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不论任何人发出停止信号,都应立即执行。

9、天车工每日必须对各部进行自检,工作中发现异常声响应立即停车检查,不准带病运行。

10、不准封限位操作和操作限位失灵的机械,不准利用限位做停止使用,非特殊情况不准利用打反车做制动。

11、人离车前,必须断开总电源,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露天龙门吊应做好防风措施。

12、主电源合不上时,不准塞硬物强制启动。

13、平稳控制天车,防止撞车、撞墙、损坏机械。

14、不准从一部天车跨到另一部天车上去。

15、保持天车整体清洁卫生。

16、不准长时间悬空吊重物。

三、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设备所属单位必须建立维护保养制度、设备档案和检修维护保养记录,明确每部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人,挂牌明示,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做好记录

(一)周检内容

1、检查各制动器闸瓦的磨损情况,各销轴磨损、润滑情况,制动器工作状况。

2、检查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烧损状况及接触状况,凸轮、滚轮和转轴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各机构传动状况,检查声响是否正常。

4、检查起重设备联轴器上键的链接及所有链接螺栓部位,检查各机构

传动状况,检查声响是否正常,是否牢固。

5、检查使用半年以上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6、检查双制动器的起升机构,检查每个制动器力矩的大小。

7、检查所有润滑部位,按规定进行定期润滑,保证设备具有良好的润滑状况。

8、对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清扫,清除机上的污垢,消除减速器漏油的现象。

(二)月检内容

1、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角型轴承等底座的地脚螺栓紧固情况是否牢靠,并应逐个紧固。

2、检查绕线式电动机滑环与碳刷的接触状况和磨损程度,更换已磨坏的碳刷。

3、检查钢丝绳工作表面的磨损、断丝状况、润滑状况及压板螺栓紧固状况。

4、检查各电线管口处电线绝缘层的磨损情况。

5、检查各限位开关转轴的工作状况,并注油润滑。

6、各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对漏油部位应采取措施堵漏。

7、检查定滑轮处钢丝绳的缠绕状况及其磨损状况,对滑轮和轴要注油润滑。

(三)半年检查内容

1、检查各机构制动器的闸皮磨损状况,更换已损坏机件,对各转动部位注油润滑。

2、检查电磁铁的极面,清除其污垢,检查短路环、电磁铁线圈及其接线连接状况。

3、检查并调整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磁铁冲程,闸瓦与制动轮间的间隙。

4、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更换损坏件,消除漏油现象,清洗后注油润滑,紧固所有连接螺栓和地脚螺栓。

5、检查保护箱及控制屏内各种电器元件,检查控制器、电阻器及各连接线座、接线螺丝的紧固状况,检查的同时要逐个进行紧固。

6、紧固起重机上所有的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7、检查大、小车车轮的运行状况,轮缘及滚动面的磨损状况,消除啃轨故障,对轴承进行润滑。

8、检查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对于不符合技术要求者,予以更换。

9、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等现象,各主要受力部位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损。

(四)日常保养

1、清扫司机室和机身上的灰尘和油污。

2、检查制动器间隙是否合适。

3、检查各传动部位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4、检查制动带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5、检查电气部分各触头是否密贴吻合。

6、检查集电器的滑块在滑线上的接触情况。

7、检查电铃、限位开关、防风夹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五)一级保养

1、日常保养全部内容

2、按要求对钢丝绳、齿轮联轴器、制动器各铰点、限位开关各转轴、链条等进行润换。

3、检查减速器的油面是否在油标刻度线间。

4、检查钢丝绳压板螺钉是否紧固。

5、检查柱销联轴器弹性圈的磨损情况,间隙超过2cm的应更换。

6、检查制动轮和销轴的磨损情况,弹簧有无裂纹和永久变形。

7、检查各滚动轴承运转是否正常。

8、检查电动机滑环和碳刷的磨损情况,消除灰尘、积碳。

9、检查管口处导线绝缘层的磨损情况。

(六)二级保养

1、一级保养全部内容

2、滚动轴承加油

3、检查行程和液压电磁铁油量及润滑情况

4、清洗开式齿轮和链条上的脏油,重新注油

5、检查起升机构吊钩、联轴器、减速器齿轮磨损情况

6、检查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

7、检查控制屏、保护盘、控制器、电阻器及各接线座连线螺钉是否紧固。

(七)小修的内容和要求(除定期保养内容以外)

a、机械部分

1、检查清洗各齿轮减速器、液压制动器的油缸,检查各机械传动装置磨损情况,进行修理或更换。

2、检查钢丝绳磨损程度,进行保养或更新。

3、检查大、小车车轮是否有啃轨现象,进行调整或修理

4、检查桥架,走台、栏杆等主要部件的状态,修好开焊处和松缓处,拧紧、补充丢失的螺栓等紧固件。

5、检查制动器各销轴、制动轮、制动带等磨损情况,进行调整或更换。

6、检查吊钩和吊挂装置,修理不良处所,更换磨损到限的零部件。

7、检查各联轴器和轴的磨损情况,根据要求进行修理或更换。

8、检查、疏通油管,修好漏油处所,按润滑要求进行全面润换、换油或加油。

9、负荷试验,检查行走、卷扬机构的速度、平稳性、音响及温升。

b、电器部分

1、检查电器箱、电阻箱、电磁制动器、保护盘、磁力控制器、限位开关及整修线路。

2、检查电动机并清洗加油。

3、根据情况修复或调试部分电气零件。

4、测量电动转子、定子线圈、电磁制动器线圈、限位开关接线板、接线柱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5、用扳手拧紧电阻器各部分螺丝(包括地脚螺丝)

6、清除电动机内的油污,刮净灭弧罩内电弧痕迹(或铜屑)及黑灰。

7、在各传动部分加润滑油。

8、调整限位开关内桥式接触点与静接触点,调整或更换主令控制器桥式触头的压簧等符合要求。

(八)中修

1、小修的全部内容

2、对工作频繁、负荷较大的机电部件进行拆检、清洗、修理或更换并润换。

3、按计划对做好技术准备的机电部件进行更换。

4、对起重机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部分老化接线盒破损电气元件。

5、钩头探伤每年至少一次。

(九)大修

1、机构部分的各机构全部分解,包括减速器、联轴器、卷筒组、车轮组及取物装置等部件,更换损坏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清洗后重新装配并加油润滑,更换钢丝绳、各机构制动器及其打开装置。

2、各机构电动机进行分散、烘干、组装并加油润滑,更换破损严重的电动机。更换各机构制动器的打开装置,更换各机构破损的凸轮控制器,检修保护柜和更换保护柜,更换全部线路的接线,重新配线安装,更换照明信号系统的控制板等。

3、金属结构部分,对已出现下挠或旁弯的主梁进行矫正修理并加固,对整台起重机全部清洗干净并涂漆两遍加以保护。

4、大修计划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情况文字申请到技术部。

(十)检修注意事项

1、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护及人工润滑。

2、维修时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切断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

3、不准用天车钩头做电焊地线。

4、检修后车体上不准存放各种备件和杂物,以防掉落砸人和发生火灾。

5、检修人员在车上工作要同司机配合好,不准手扶小车轨道,并注意屋架碰头。

6、使用电气焊要执行相关安全规定。

四、考核规定

1、公司由安全处和技术部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参加人员为:技术部、安全处、各分厂天车维修工段长,检查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下午14时(夏季为15时)。检查内容按本规定进行。

2、未执行检查保养制度或未做记录,记录不清或造假,一次罚责任单位100-200元,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按“完好设备考核办法”处罚。

3、公司抽检一项不合格处罚100元。

4、违反《违规违纪处罚标准》的按规定考核。

5、违反《三无班组考核细则》的按“三无班组”考核。

6、违章操作一次处罚100元

7、卫生一处不合格扣20元。

本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安全处 技术部

2023年10月1日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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