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0加强对全体员工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公司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公司动力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2.0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并按程序上报,并保持好现场。
3.0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等场所。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值班人员负责执行。4.0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5.0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各水池盖是否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除水系统当班人员外,必须经该系统主管批准,才能打开水池盖。
6.0设备机房禁止吸烟。
7.0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工作所需易燃品、油料必须由库房保管,随用随领。
8.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证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中应有专人持灭火器监护,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9.0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消防中心。
10.0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大厦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等正常工作,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人员疏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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