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广(商)场场内拍摄管理规定
为保持公司的形象统一,有效利用公司无形资产,维护公司整体形象。现制定本管理办法,以有效地监督、管理公司内外部人员的拍照、摄像行为。
一、外来人员拍摄
1、媒体记者或影视制作单位需拍摄商场内的形象时,企划部应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认可后,并由企划部专人负责陪同方可进行拍摄。
2、商户、供应商拍摄自家或其他专柜形象时,靖所属商场经理同意后,向企划部市场部申请、备案方可进行拍摄。
3、遇有媒体进入店内拍摄,没有公司人员陪同时,公司每位员发现后应及时向商场经理、企划部或公司其他领导汇报。
4、如遇其他商场考察人员或顾客拍摄时,公司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加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公司现场管理部,必要时可通知公司安全运营部。
二、内部人员拍摄
公司各部门人员如需在商场内进行拍摄时,所属商场或部门经理同意后,须到企划部登记备案。
三、关于拍摄的内部管理及监督
1、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阻止不明身份人员在商场范围内拍摄,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2、公司各部门人员如对拍摄人员的身份有疑议时,可向公司企划部咨询并查证是否准许拍摄。
3、公司现场管理部、安全运营部发现或接到员工汇报有不明身份人员在场内拍摄时,应及时阻止并查明情况;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汇报。
4、任何部门、员工在阻止不明身份人员拍摄时,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谨与拍摄人员发生冲突。
5、企划部应对所有登记备案的拍摄人员及内容汇总,并跟踪拍摄用途是否属实。
6、现场管理部应加强对内外部人员的拍摄管理及控制,避免公司无形资产流失,保护、保持公司统一形象。安全运营部在必要时给予协助。
四、拍摄申请流程
拍摄需求方→→(请示)→→商场、部门经理→→(申请备案)→→企划部→→(准许后)→→进行拍摄→→(企划部跟踪)
**购物广场企划部
4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