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1.1本指导书明确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审批手续,有效地监督、控制各项财务支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资金审批。
3.0审核流程
3.1各项开支依据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签定合同的,必须凭已审批的合同正本开支。因特殊情况确实未能签定合同而资金审核权限又无相应规定的,资金审批权限应依照合同的审批权限执行。
3.2按合同规定付款的付款通知单等付款凭据,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3对于已经办理了合同审核的资金开支,若实际开支与合同不符又未签定补充或变更合同的,则应按业务事项相应的合同审批权限重新进行审批。
3.4财务开支有计划或预算的,应严格执行计划或预算,超计划或超预算的,应先申请追加计划或预算,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3.5对于计划外非经常性开支项目,又未签定合同的,可依照相应的计划审批程序和权限,直接进行资金审批。
4.0财务开支手续
4.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先经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批准方可购买。凭购货合同正本、购
货发票、固定资产卡片支付。发票应有经手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固定资产卡片
需填写资产名称、型号、各种技术参数、附属设备名称等(资产价值由财务人员填写),
并有固定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名。
4.2直接购进材料,凭购货合同正本(2万元以下可不签合同)、购货发票(发票没有按明细项目填列的,需附购货清单)支付。发票应有采购经手人、材料使用人(或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
4.3领用材料、设备,凭领料单领料。生产用材料、设备的领料单需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仓管员签名,并注明工程名称或编号。非生产用材料、设备的领料单需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仓管员签名。
4.4其它生产经营性费用,凭合同正本、发票支付。发票应有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
4.5非生产性开支
4.5.1银行托收的办公用水电费、电话费,凭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后的发票、银行付款通知入帐。
4.5.2住宅电话费、移动电话费、bb机台费,按集团公司工资制度关于定额补贴的规定执行。
4.5.3广告宣传费,凭合同正本、广告宣传样本、发票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合同应订明广告宣传的时间、地点、期限、方式、内容。
4.5.4会议费,凭发票及会议签到表报销。签到表需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会议餐费或会场租赁费发票需有经手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
4.5.5工资、补贴、奖金,凭财务部工资员(出纳员兼)编制的工资表发放。工资表需有制表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管理处工资表需有管理处主任签名)。
4.5.6教育培训费用须凭税务统一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经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4.5.7其它费用,凭有关合同正本、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报销。发票或收据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
4.6工程项目结算(包括对外出包工程),凭工程所在地的建安发票、工程合同、经审核批准的结算书、竣工报告等结算。发票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名。
4.7预付款项,凭合同正本、职工业务借支单预付。借支单需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办理业务借支外的预付款项,需凭合同正本、收款单位收据,由经手人、审批人签名后支付。
4.8债务的清偿
4.8.1清偿各项债务,需取得收款单位收据或其它收款凭据应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4.8.2税金、其它应交款项的支付,凭财务部经理签发的付款通知单或报税凭证,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4.9对确需开支,又确实未能取得规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4.10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公司提出维修基金年度使用计划,报业主委员会审批。
4.11按照资金审批权限,凡需办理资金使用审批的,还需凭已签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才可报销或入帐。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资金使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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