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花园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1、不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2、在本物业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及时与物业服务公司联系。
3、出租房屋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公司。
4、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物业服务公司。
5、楼层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不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6、不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7、只在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利用天台逃生,而不使用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8、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不外出。
9、遵守本小区的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在车场出入口道闸起落放行车辆时尾随。
10、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不占用他人车位,防止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11、停车后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不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2、不在本物业内公共道路或车场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及时自行清理。
13、不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
14、不在本物业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及时关闭发动机,车尾不朝向绿化带或住宅。
15、机动车辆停放期间,保证防盗报警器功能正常,发出报警产生噪音时迅速解除。
16、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17、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18、车位只用于停放车辆,不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19、行驶时严格遵守交通标识的指引。
20、非机动车辆上好锁,在物业内固定停放处停放,长期不使用时及时清离。
(以上规定以公示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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