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华物业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8:30-17:30(12:00-2:30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可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公司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5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员工因病(凭医生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天以上需公司人事部批准。
六、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每月25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公司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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