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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宿舍)家具管理规定
第1条 后勤管理中心对全校学生公寓(宿舍)家具实行统一管理。
第2条 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设施。不得私自拆卸、移动、调换、搬出宿舍内的家具。不得多占家具或将家具改为它用。
第3条 不得私自调换、安装门锁。公物损坏时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非本室的家具未经允许不得搬入。
学生公寓宿舍家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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