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学生公寓的计算机日益增多,给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干扰了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配合学院的学风建设,在充分争取同学们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院的相关的条例,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内配备电脑,必须在公寓管理中心登记注册,方可在宿舍内使用;
二、每周星期日晚六点以后至次周星期五晚六点以前禁止使用计算机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只允许进行与学习相关的活动;
三、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考虑到同学们的爱好和兴趣,允许每周星期五晚六点以后至星期日晚六点之前,可以使用电脑进行娱乐活动,但在每晚11点之前必须停止;
四、禁止通过电脑散布封建迷信、淫秽书画及音像制品;
五、禁止宿舍与宿舍之间私自串联网线;
六、为保证安全用电,同学使用电脑必须配备标准电脑接线板,关闭电脑后必须拔下电源;
七、各室电脑必须放在指定位置使用,不允许使用个人的电脑桌椅,以保证室内整洁有序;
八、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九、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将组织各系教师及公寓管理人员经常性检查各宿舍电脑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宿舍或个人,将予以暂扣电脑,待放假前予以返还,同时给以停止电力供应等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宿舍或个人,将依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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