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管理处会议室(礼堂)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会议室的管理,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定大厦管理处会议室(礼堂)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礼堂)的管理,由物业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安排的各种会议需提前登记,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安排时间,避免发生冲突。
二、凡使用会议室(礼堂)的部门负责会议室(礼堂)内席签摆放及座次的安排,提供会议用品(包括茶叶、水果、面巾纸等),会议室(礼堂)内不得随意乱贴乱画。
三、会议室的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及所有会务工作由物业办公室
负责,根据主办部门要求悬挂会标,专题会议后将会标撤销。
四、会服人员按每周会议安排表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及时做好会议室内设施设备、会务方面的一切安排。做到会议室干净整洁,桌椅排放整齐,按会议需要备好茶杯,饮用水,会后及时打扫清理。
五、会议室配置的设备、桌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拿出或挪用,若确因需要借用,必须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动用,事后归还原处。
六、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随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因会服人员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的责任。
七、会议室配置的影音设备由物业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会服人员发现使用部门操作不当及人为造成损坏的,应及时向物业办公室报告,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八、会服人员每天做好会议室场地及消防安全及设备检查工作,保障会议室资源不流失,完成好规定的日巡视工作。
九、会服人员须严格按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保障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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