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品搬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本规定旨在加强、规范物品搬进(出)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维护区内居民及商家、单位利益。
2申报制。住宅区住户及商家、单位凡有物品搬出本区,须事先向项目管理中心申报,项目管理中心应及时通知公共事务助理,并向其它部门传达,并保证在搬进(出)物品时提供方便。
3盘查制。项目管理中心安防人员均有责任对所有物品搬进(出)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在有需要时联系治安大队支援;本区出入口岗亭值勤治安员须密切注意进出车辆及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4应急处理。区内发现有关可疑情况并且当事人逃脱时,应立即以对讲机、电话等迅速与出入口岗亭及安防员联系,报告有关特征并请示截停,有关人员接到截停请示时须及时反应并予截停、盘查。
5案件处理。经盘查发现有违法现象时,须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
6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安防队长汇报,安防队长应准确及时记录在案,做到凡事有案可查;记录时间、地点、人、事等要素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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