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共管理之会所管理规定
为搞好本小区住户的文化活动场所的管理,丰富和方便住户的文化娱乐生活,特制订本规定:
1 使用文化活动场所的住户、个人应尊重管理人员的先后安排。
2 文化活动场所内,大家要和气相处,互相尊重、不得推拉、抢占娱乐设施,不得高声喧哗,尤其在休息时间,避免影响周围住户的休息。
3 文化活动场所内的各种设施,遵循设施的使用、操作规则,不得损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 允许外借的刊物、器具,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交一定押金后可外借,否则以盗窃论处。
5 要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违者除负责清理、恢复原状外,处以一定的罚款。
6 在文化活动场所只能进行健康的、合法的娱乐活动,不准赌博,不准进行违法活动。
7 节约用水、用电。
8 文化活动场所有偿使用,使用时应按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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