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院来院进修医师急诊岗位管理规定
一、急诊是我院的窗口,是全国文明服务示范岗,文明服务至关重要。
1.以救死扶伤为己任,恪守医德,一切为了急诊病员。
2.准时到岗到位,着装整洁,佩带工牌,不得从事任何与急诊无关的事,不准吸烟。
3.主动.热情地接待急诊病员,言语文明,礼貌待人,有问必答,有请必到。急病员所急,帮助病员排忧解难。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病员冷漠敷衍.刁难训斥。
4.廉洁行医,不以医谋私,不得接受“红包”、物品和宴请。不开人情方、人情假,不得以索取药品回扣为目的开大处方。
二、工作任务
1.我院已向社会承诺,急诊工作保证由本院医师来完成。故原则上进修医师在急诊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协助本院医师开展急诊救治,例如急诊内科和急诊外科。但急诊数量较少的专科如眼科、耳鼻喉科由于人员紧张,仍有进修医师单独值班,妇产科则采用随时到急诊出诊的方法。这些岗位上的进修医师必须执行报告制度。
2.对待急诊病员则无内外之分,不得因等待本院医师而延误病员的抢救。对危重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及时收住入院。
三、工作方法
1.工作时间;各专科班次和时间不一,请按各专科规定执行。
2.尽职尽责,遵守急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急诊中心统一领导。熟练掌握常见急诊病种的抢救程序和各种急救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执行各种无菌操作制度。
3.保证执行全国百家医院“五分钟以内”处置急、危病人的承诺。努力增强急诊意识和提高急诊水平。反应要“快”,判断要“准”,措施要“熟”,效果要“好”。
4.区别对待轻重缓急,优先处理急、危病人和收住入院,同时安抚好轻病、伤员。
5.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给假。能口服或肌注药物达到目的则不必静脉滴注,以免过多病员滞留。
6.注意医护配合,团结协作,及时处置护理人员反映的病员情况。在处理程序、处理方法以及病情解释方面保持一致,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
7.急诊检查限在急诊中心内能开展的项目和院内短期内能出结果的项目,如急诊化验项目.急诊摄片、透片、透视、急诊心电图、急诊b超和急诊ct、血气分析等,其它项目则必需严格掌握指征,非得检查时,则必须与病员说明采样的地点、取报告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病历上做好记录。以免病员得不到结果而引起纠纷。
四、执行急诊制度
1.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
(1)准点上岗,坚守岗位,不得窜岗、脱岗。严格岗位交接、接班者未到,当班者可向其上级汇报,但无接替者赶到,不得离岗。
(2)对留观或诊断未明的病员必须进行交接,重危病人必须床前交接。
(3)凡坐班专科的当班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如确有急事,须请本专科派人替代。不得以门上留言或预诊台打招呼等方法外出。
(4)实行三班倒的专科,夜间不允许睡觉。
(5)任何擅自脱岗的行为将以医院有关条例惩处。由脱岗导致的纠纷及其他后果当事人承担责任。
2.首诊负责制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以病员的生命利益为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诊。
(2)必须在完成病史询问、体检检查、病历书写及必要处理后,方可请求会诊和专科治疗。
(3)针对因意外伤病一时无钱的病员,必须在保证基本医疗的情况下,白天向急诊值班主任、夜间向院总值班汇报。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抢救。
3.请示报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危重病例、二次以上急诊的病例,处理有困难的病例要及时向领班或专科主任请示、报告。
(2)凡遇群体伤病、重大抢救或事关医疗安全、医疗纠纷或涉及法律、政治等问题及时急诊中心和医院有关方面请示、报告。
(3)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4.病历、处方、病假制度
(1)病历、处方按z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第三版)执行和检查。
(2)急诊病历除按以上规定保持其完整性以外,应重点注意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心率、瞳孔、神志)的详细记录,书写及时、准确、简明扼要,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和处理经过。特殊情况,可先抢救后补记录。诊断和拟诊不应遗漏,字迹清楚,有医师全名。
(3)需做皮试的药物,如属持续在用,则在药品之后写上“继用”二字,加盖医师章;如属初用,则应由护士认真皮试。阴性结果,加盖专用章后取药执行,阳性结果则由医师改药。
(4)严格掌握麻醉药品的使用指征及用量。使用专用处方,加盖麻醉章。进修医师必须请本院医师加盖麻醉章,夜间可清专科二线加盖,如二线班无章,可请院总值班签字取药,第二日晨必须请本专科主任补盖麻醉章,完成手续。
(5)急诊病假处理原则应以病情严重程度为主,一般在3天以内。严重骨折或其它损伤性疾病之病假可酌情延长,并嘱以后专科门诊随访处理。
(6)本院职工及进修医师夜间急诊如需病假须按我院有关规定处理。原则上限于1天,次日到保健科复诊处理。如属特殊情况则请示院总值班酌情处理。
(7)急诊处方必须与急诊病史医嘱完全相符。急诊中心将定期检查病历和处方质量,一旦发现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将按院有关条例处置。
5.留观制度(观察病区)
(1)急诊病员的留观原则上由本院急诊医师决定。
(2)目前急诊外科原则上规定:危重病人及时收住入院,一般不留观;特殊情况,谁留谁观。急诊内科留观病手续由观察室医师接替留观任务。
(3)11:00—14:00与17:00—8:00时间范围内决定的留观病人必须由急诊主治医师观察处理。其后,交与观察室医师。
(4)对留观病人,除重点观察的体征外,还必须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如血压、脉搏、呼吸、心率、心律、瞳孔等,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切不可留而不观。
6.转院制度
(1)除我院无相应专科的疾病外,原则上不外转病人。特殊情况须由本院医师决定并报批。进修医师不得随意外转病员。
(2)经批准外转的病例,必须正式办理手续、登记、填写转院单,加盖转院章。
(3)违反以上规定,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费用问题将由当事人承担。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妥善使用和保管急诊各种医疗器械和抢救设备,注意清理和交接。节约各种消耗物品、反对浪费。并及时收取费用,不得漏账。
2.急诊中心一楼设有值班主任,欢迎前往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
七、本规定由教育处负责解释,以前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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