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物业印章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印章使用,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审批流程,避免给公司带来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类型:
1、公司公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财务专用章、项目管理处章、部门用章
二、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代表公司行为,具有最高效力;关于公司印章管理权在综合管理部,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合同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2、公司合同章用于公司对外签定合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3、公司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票据签发和各种押金、收据用章;
4、项目管理处章代表项目管理处管理行为,只用于管理处日常管理和运做需要用章,不得随意用于其他方面;
5、部门用章代表公司职能部门行为,一般用在专业管理规定或者通知、工作联系函等方面。
三、印章的申请和使用:
1、由于工作需要,各部门(管理处)申请印章必须向公司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允许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刻制,并予留《印签式样》(异地项目自行刻制,但需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印签式样)。印章由专人管理,管理印章员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指定,异地项目印章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业务归口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2、各分公司、部门、项目公章应设专人管理。
3、加盖公章应由经手人填写用《用印审批表》,并由公司或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需盖章的文件内容。
4、加盖公司或分公司公章需经公司或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加盖各部门、各项目印章需经部门及项目经理批准,加盖会馆印章应由主管经理批准。
5、各项目人员出入证、车辆出入证、装修许可证等需加盖公章时必须在结款后用印,并进行详细登记。
四、印章的管理:
1、印章不得随意由他人使用。印章使用人领用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
2、不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私自用章者予以辞退。
3、由于印章管理不善印章流失到外部,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印章管理员予以辞退;或领用人使用后未归还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领用人予以辞退。
4、管理处筹建完毕后,起用新管理用章,须经过公司综合管理部下发'关于启用***物业管理中心'印章的通知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印章的销毁:
1、分公司或者项目(部门)撤消,所有用章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收取并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留公司用章或者项目用章。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支持性表格:
《用印审批表》wh-zh-b-009
《印签式样》wh-zh-b-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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