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备用钥匙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公司备用钥匙的管理,便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备用钥匙是指公司消防通道门及非24小时营业或办公场所的房门钥匙(财务办公室和财务仓库除外)。
三、公司各部门备用钥匙须交物业服务部消防监控中心统一保管,移交时须填写《公司备用钥匙移交表》(见附件一),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物业服务部消防监控中心主管为公司备用钥匙管理责任人,并将公司各部门交来的备用钥匙作如下管理:
1、建立《备用钥匙台帐》,对钥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粘贴标签,放入钥匙专柜保管。
2、备用钥匙管理责任人休息或休假时,须将备用钥匙专柜钥匙移交消防中心下一班次当值人员保管,并注明需跟进事项。
五、公司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备份备用钥匙或更换门锁时,按如下程序操作:
1、借用
填写《备用钥匙借用、备份申请表》(见附件二),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认――派专人到消防监控中心联系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借取――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做好登记后,随同借用人前往开启门锁,门锁开启后将钥匙放回钥匙专柜。
2、备份备用钥匙
填写《备用钥匙借用、备份申请表》,由备份备用钥匙部门负责人签认――派专人到消防监控中心联系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做好登记后,随同借用人前往备份备用钥匙。
3、更换门锁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更换门锁时,须及时将新更换的备用钥匙送交消防监控中心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做好登记,并以新换旧。
六、遇突发事件时,经公司总值批准后,物业服务部当值负责人可临时取用备用钥匙进入相关区域执行公务,借出、归还时须做好登记。
七、本规定解释、修订权属总经室。
八、本规定经总经室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服务部
二○**年*月*日
附件一:
公司备用钥匙移交表
移交部门:
钥匙所在部位数量钥匙所在部位数量
移交部门负责人确认:移交人:接收人:
年月日附件二:
备用钥匙借用表
时间借取部门 钥匙名批准人钥管员归还时间钥管员备注
备用钥匙借用配匙表
时间部门 钥匙名配匙原因批准人钥管员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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