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管理处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管理处电脑及软件的管理办法,确保电脑的安全使用和软件资料的保密。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管理处对电脑及软件的管理。
3.0职责
3.1各部门电脑使用人须对电脑的使用和电脑的软件(磁盘)管理负责。
3.2各部协同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电脑使用权限界面的确定。
3.3办公室负责管理处所有电脑的管理。
4.0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电脑指定专人使用,并对电脑安装密码,其他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脑。
4.2电脑密码掌握人员为:管理处领导、本部门领导、电脑使用人。
4.3办公室负责与智能化系统设计单位协调,并经经理批准,确定对物业管理数据库管理系统、物业管理软件系统作界面设定。
4.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4.3确定的电脑使用界面,在规定允许范围内操作软件系统;如需查阅其它系统资料,须经经理批准。
5.0引用文件和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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