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处对物资采购的管理,采购资金合理周转,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采购过程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物资采购的申请:
1.1.物资采购申请有三种:
1.1.1.每月由仓管员根据仓库中受用物资消耗情况,填写的《物资申请单》;
1.1.2.由各部门主管根据经理安排的整改计划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须附《物资申请报告》;
1.1.3.工作人员因处理突发事件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
1.2.仓管员填写的常用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必须于每月25日前报采购员处,整改项目及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可随报采购员;
1.3.各部门填报的《物资申请单》上必须写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用途及需要时间。
2.物资采购申请的批准:
2.1.采购员在收到由管理处经理审批过的《物资申请单》方可予以采购;
2.2.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将《物资申请单》报告递交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审核,按体系要求的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采购;
2.3.若属紧急采购,经理不在时,须与经理联系同意后,先行采购之后填补《物资申请单》说明购买原因,由经理审批。
3.物资的采购:
3.1.a类物资必须到公司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3.2.b类物资的采购应按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
3.3.单品种商品采购资金达1000元以上的,不能使用现金,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支付。
3.4.物资采购申请在获得经理批准之后,采购员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采购任务,紧急采购需当天完成,物资采购均由专职人员执行,非专职人员采购的物资,原则上将不予报销;
3.5.采购员应以供应商所售商品的质量、品牌、规格、价格进行详细的了解,与《物资申请单》上该商品的质量要求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购买。
4.采购物资的验收:
4.1.物资采购完成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各类物资的专项检验员、仓管员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填入《物资申请单》或《物资申请报告》中交资料室归档;
4.2.各物资的专项检验员负责对物资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于包装物资出现无标志、有受潮、水迹、破损等异样,必须打开包装进行验收,如出现不合格物资,由所验物资的专项检验员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并呈请部门经理审批,不合格物资的处理由采购人员按部门经理意见执行;
4.3.仓管员按照《物资申请单》上的要求及经理的批复对采购回来的商品数量进行验收,按重量计算的全部过秤,按件数计算的全部点数,按理论换算的,全部检尺换算,以实际检验结果数量为实收数量,并填写《物资入库单》,将商品入库;
4.4.采购员凭《物资申请单》、采购商品发票和《物资入库单》到财务人员处报销;
4.5.采购完成后,采购的有关文件记录交资料室存档,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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