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管理规定
1项目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24小时为住户提供服务。各主管、水电维修工中午和夜间在管理中心轮流值班。
2中午值班时间为11:30-14:00,由一名主管及两名水电维修工负责。
3夜间值班一名水电维修工负责。
4值班主管负责夜间和中午事务的全面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填写《主管值班日记》;事务助理在值班期间负责接听电话和填写《夜间(中午)值班登记表》;水电维修工负责水电维修。
5夜间值班期间,值班主管负责对夜间各值班岗位的检查与监督,每晚于21:00、1:00、4:00开始对各岗位检查三次,并填写《值班主管夜间查岗记录表》。
6夜间(中午)值班期间如遇不能及时处理的投诉、委托、维修问题(非应急情况),则应在第二天8:30-14:30由事务助理根据《管理中心夜间(中午)值班登记表》所登记的情况,填写《夜间(中午)遗留问题登记表》,并交相应责任部门处理,具体操作可参照《管理中心工作手册》中的'夜间(中午)遗留问题处理规程'执行。
9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