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湾酒店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宿舍管理,给员工创造安全、整洁、宁静的休息环境,特规定如下:
1、员工住宿必须先和人事部联系登记办理住宿证,然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要求住宿员工必须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2、员工退宿时要向人事部汇报,并把领用的被褥交宿舍管理员处,否则按继续入住对待。
3、爱护宿舍内一切设施和物品,不准随意损坏,凡有丢失照价赔偿,如责任不清时共同承担。
4、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等活动。
5、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保持个人物品整齐有序。
6、禁止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张贴不文明图画。
7、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宿舍。
8、禁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500瓦以上)和自接电器插座及动用明火。
9、禁止带领外人进入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他人,如因故确需留宿,应先向宿舍长提出申请,并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留宿。
10、请保存好人事部统一配发的宿舍钥匙,不得私自配制。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配制,配制费用及因钥匙遗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退宿舍时须将钥匙退还人事部。
11、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宿舍大门每晚24:00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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