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公共与专业实训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提高,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实训室
(一)语言实验室
1.语言实验室是教学场所,使用者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器物和食品进入。
2.凡使用语言室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慎防损坏。
3.学生进入语言室后,应按编位就座,不得喧哗、随意走动和打闹。
4.爱护仪器设备,使用时应轻取轻放,不得用力拔扯,如有意或操作不当损坏,须照价赔偿。
5.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面和桌椅上乱刻乱画。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使用过程中,如果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或电教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7.上课前,检查耳机,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教师并做好记录,以便维修和追究前使用者的责任。下课时,学生在登记表上签名,并把耳机放好,座椅放好方能离室。管理人员同时做好使用记录。
8.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乱动主控台及空调机等开关,慎防事故发生。
(二)多功能教室
1.多功能教室由专人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及管理人员同意,室内设备不得挪作他用及随意搬动。
2.教师在本室上电化教学课、音乐课时,须限100人以内,并须提前填写使用报告单,由行政部教学处统一安排。
3.教师在使用本室时,对一切设备均需小心爱护,切实遵守操作规程。如出现故障,要及时关机断电和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4.不得将饮料、食品带入本室,禁止在本室内吸烟。
5.学生进入本室后按编位就座,保持室内安静,不准打闹追逐,不得乱动室内设备。
6.使用完毕,教师应关好电源,做好清洁,如有损坏,应填写损坏报告单,并按规定处理。
7.在本室举行娱乐活动或小型会议时,各参加者对本室中所有设备均应小心保护,未掌握设备操作方法者,请勿操作。
8.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等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三)电教室
1.电教室须由专人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及管理人员同意,室内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及随意搬动。
2.教师使用电教室要先填写使用报告单,由管理人员安排,以免影响教学秩序。
3.学生进入电教室后按编位就座,保持室内安静,不准打闹、追逐,禁止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电教室。
4.教师在使用本室时,对一切设备均应小心爱护,切实遵守操作规程,如出现故障要及时关机断电和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5.使用完毕,教师应关好电源,做好清洁,如有损坏,应填写损坏报告单,并按规定做出处理。
6.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防盗、放火、防潮等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二、专业实训室
1.实训室工作要紧密结合各专业教学,充分提高现有设备、仪器、教具的使用效率;定期维护机器及维修仪器教具;不断改进实训装置,增大可见度,加强实训效率。
2.配合专业教师上好实训课,课前帮助教师准备好所需的设备、仪器、备品、安装好实训装置,保证实训教学顺利进行。课后要及时收拾、点验、归类放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负责人。
3.购进设备、仪器、图表、工具等物,要有严格验收手续,健全档案册籍和仪器来往账本(进出借还账)。每个学期要全面清点一次,做到仪器来往分明,账物相符。
4.所有实训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
5.做好设备、仪器教具使用次数、使用效果、损坏原因等的登记工作,以便统计使用效率,总结使用经验。
6.经常做好设备、仪器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延长其使用寿命。
7.实训教学人员,应提前十分钟上班,并配合专业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8.专业部应结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建立相关专业实训室工作制度。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实行,由**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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