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如氧气、乙炔、油漆、油库、液化石油气、易燃的装饰材料等。
3.0 职责
3.1 公司武保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完善。材料、安全部门协助本规定修订、完善。
3.2各级行政、材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3.3项目部负责确保本规定得到具体落实和各项防护用品到位。
4.0 内容
4.1采购、运输
4.1.1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所采购的物品必须是经认证的指定厂家。购买时必须验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以及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4.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一般由厂家送货,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运输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危险物品的规定,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行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的碰撞。
4.1.3氧气、乙炔瓶的运输应符合如下要求:
a)氧气、乙炔瓶运输必须戴好瓶帽、套上防震圈。
b)装卸气瓶时必须轻装轻卸,避免气瓶相互碰撞及与其他坚硬物体碰撞,严禁抛、滑和撞击。气瓶的连接管道和压力表若有损伤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c)气瓶运输工具应能保证气瓶在运输过程中不窜动和不致从运输工具上落下,气瓶装在车上后应妥善加以固定。
d)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与汽车油箱相反的方向。
e)近距离搬运气瓶时,允许采用倾斜滚动的方法运输,但距离较远或路面不好,应使用特制小车或工具搬运,并用铁链等妥善加以固定。(如图1所示)f)严禁肩扛、拖拉和手脚并用同时直立滚运两只气瓶,以及其他易造成气瓶跌到、碰撞的办法搬运气瓶。
g)气瓶运输时不能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夏季白天运输的气瓶要有遮阳设施。
h)氧气瓶、乙炔瓶不能同车运输。
图1
4.2 储存、保管
4.2.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远离人员居住密集区,并且远离明火及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夏季,要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温度过高,要采取降温措施。(如图2所示)
图2
4.2.2仓库必须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示、标语,库房结构应该合理、符合防爆的要求。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4.2.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场所内严禁明火,并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管仓库内显著位置应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牌。
4.2.4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爆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高温地点。
4.2.5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4.2.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挥发的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燃烧、爆炸。
4.2.7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如不在避雷装置保护区域内,则必须装设避雷装置。其所有电源电器装置、照明开关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电气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装在库房外。
4.2.8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并应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留有通道及通风口,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
4.2.9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结束后,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2.10气瓶的储存、保管应按气瓶颜色分类存放,并有防火墙隔开。气瓶不得曝晒在阳光下。
4.2.11气瓶储存,必须用栏杆和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突然倾倒。(如图3所示)
图3
4.2.12气瓶严禁放置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4.3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4.3.1使用部门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治安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3.2氧气、乙炔的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a)气瓶上必须套有防震圈,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放在同一处。
b)乙炔气瓶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应该距离明火10m以上,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放置时要立放不得卧放,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倾倒,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度。(如图4所示)
c)氧气瓶、乙炔气瓶的间距应在5m以上,气瓶开启时用手或专用工具缓慢地操作,绝对不允许用锤子、凿子、管钳等工具开启瓶阀,使用氧气瓶的操作人员,其手、手套和工具,不得沾有油脂,凡沾染油脂的,必须脱脂后方能操作。(如图4所示)
图4
d)使用氧气、乙炔进行作业时应开具动火证,并有监火人和配套的消防器材。
e)使用氧气、乙炔进行作业时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易燃物,以防止引起火灾,工作完毕后,要检查周围是否有余火,要立即清除。
f)在危险场所(油库、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管道上等)进行作业时,应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g)在高空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防护的有关规定,并在下方设挡火板。
h)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氧气和乙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j)作业人员工作时不得吸烟、嬉闹。
k)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m)各种气瓶,不应随意自行改作其他气瓶,也不得自行随意漆色。漆色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按规定重新漆色。
4.3.3油漆及易燃的装饰材料安全管理:
a)油漆罐及稀释油罐打开后,应及时倒出需用量,并及时封闭,以防止其挥发。
b)使用油漆及易燃的装饰材料时作业人员严禁吸烟。
c)油漆及易燃的装饰材料的储存仓库内严禁烟火,并悬挂安全警示牌,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d)废弃的油漆及易燃的装饰材料,必须运到指定地点集中销毁,严禁直接燃烧销毁。
4.4 油库及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由于施工现场用油及液化石油气仅供食堂使用,故有针对性的作出以下管理规定。
4.4.1储存油料及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使用的电机、照明、开关线路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4.4.2储存油料及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且应防止高温曝晒,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4.3开启油桶、液化石油气瓶时应用手或专用工具,严禁使用铁锤等工具。
4.4.4液化石油气瓶不能一次性全部用光。
4.4.5液化石油气瓶和油桶必须-装有防止回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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