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音乐室管理规定
音乐室规则
一、进入音乐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乐器、设备。
三、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乐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四、听从老师指挥,正确使用音乐器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六、使用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吹奏乐器的消毒卫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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