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学院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学院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消防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内的设施要能熟练的掌握。
3、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期间不脱离岗位。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4、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5、每天值班人员按规定认真记录,内容仔细,字迹工整,交接班时要清楚。每月对控制器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发现问题立即报修。
6、值班人员要有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发现火警时处理时要果断,报警要及时。
注:火警电话119
保卫处电话:光华校区:**江宁校区:**
各校区总值班室电话:光华校区:8**0江宁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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