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车场是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场所,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
2、斜井巷道的设计和巷道两侧管、线、电缆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主要绞车道严禁行人。
3、斜巷运输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绞车提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工作。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必须明确一名把钩工负当班本岗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一名挂钩工配合工作。调度绞车司机和推车工必须服从把钩工和挂钩工的正确指挥。
6、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由使用单位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矿车、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包括保险绳、挡车器等)、信号、地滚及抗绳轮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这些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主提升道必须安设托绳轮(辊),托绳轮(辊)的设置间距为25m:变坡点处还应安设坡头轮。以上轮(辊)均应转动灵活,从而降低钢丝绳的磨损率。
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车不行人”制度,在行车时间内任何人不准进入斜巷。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调度室和上口把钩工同意,待停车后,方可行人。 凡是小绞车斜巷中间横贯处设红灯,红灯亮时,不准上下人。小绞车运行时,不准在小绞车巷道中工作和休息。必须在该巷道中作业时,要有安全措施,经有关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再与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方可工作。
8、小绞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五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绞车必须台台完好,有专人定期检查维修。绞车司机进班后必须先对绞车及钢丝绳进行检查。
9、挂钩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连挂车辆,并挂好钩头和保险绳,同时还必须对钩头、保险绳、连接环、插销、车辆及其装载情况等全面检查。把钩工应严格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可靠、绞车无余绳,方可按规定发开车信号。上口车场由把钩工负责安全门,挂钩工负责挡车器,推车下放。下口及各水平车场的工作人员立即进入躲避硐。严禁任何人员爬、蹬、跳车。挂钩工进班后必须对老钩15米内钢丝绳进行检查。
10、各车场使用调度绞车调配车辆时,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采用小绞提升的斜巷,必须有安全措施,其司机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1、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和炸药、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须按照审批过的安全措施的要求运送。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车辆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高、超宽时,严禁提升。
12、在斜巷内处理事故或进行其它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13、倾斜井巷的提升,必须有齐全、灵敏、可靠的信号装置,提升作业严格按信号指令执行。非危险情况,禁止用其他方式(如喊话、敲打管子等)代替提升信号。信号装置必须声光俱备,信号标志以主钩头为准,一声停车,二短声提升,三短声下降,二长声提升,三长声下降。规定急速乱点为跑车和撞车事故信号。
14、倾斜井巷内必须设置能够阻止矿车跑车的挡车器,挡车器应按如下规定设置: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一组:在变坡点处安设一组(含下部各车场)。挡车器应当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过车时才准打开。当发生跑车和撞车事故时,下口及各水平的工作人员迅速进入躲避硐或安全地点。上口把钩工发出事故信号后及时汇报。
15、保证各工作场所和斜巷内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1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洒水、清尘、开启喷雾水幕,严禁出现浮尘和浮煤。
17、斜巷(上、下山)和峒室技术要求
(1)、小绞车斜巷应符合设计,巷道支护应达到合格品,斜巷净高不小于1.9m,矿车到斜巷突出部分(或距离管道物体)的最小距离不小于250mm,不得有断棚,漏顶现象。
(2)、斜巷必须有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巷道内无矸石杂物,达到畅通整齐。
(3)、小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2m,棚子距小绞车最近距离不小于600mm。峒室支护达到合格品,15kw以上小绞车,峒室要有正规设计,小绞车基础要用砼浇灌。
(4)、斜巷下部停车场应设有躲避峒,躲避峒距起坡点不小于2m。其规格:高×宽×深=2×1.2×1m。
18、轨道和车场技术要求
(1)、斜巷轨道敷设要达到合格品,平直、稳固、道板不悬空。
(2)斜巷上下停车场长度不得小于一次提升车长数的3倍。停车场轨道要水平,上车场不得有向提升巷的斜度,以免矿车自溜下滑。
19、地滚:小绞车斜巷必须装地滚,间距不大于20m,安设齐全,转动灵活。上口轨道变坡点(罗锅道)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φ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φ40mm,要安装平正,稳固、灵活。
20、阻车器:凡小绞车斜巷上车场距变坡点(罗锅道)1~2m处必须装设阻车器,双轨道要装两个阻车器。阻车器形式提倡用自动复位阻车器,其他形式也可使用,但必须性能可靠,动作灵活,操作方便,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阻车位置。
21、挡车门
(1)、凡小绞车斜巷从下车场起坡点向上5m处要装一道挡车门,当车通过时方准打开,过后立即关闭。
(2)、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安设二道挡车门。第一道门距迎头或扒装机10m,第二道距第一道15m,两门随掘进前移,或随扒装机前移。
(3)、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车点向上5m设第一道挡车门,距迎头10m或距扒装机尾5m设第二道挡车门,此门随掘直前移。
(4)、铁门规格,用15kg/m钢轨焊接:高×宽=1500×800mm为宜,门轴直径不小于φ30mm。门柱可用矿用工字钢或类视强质材料,顶底窝深度:从硬面下不小于200mm,立柱角度为近山70°~75°,安装牢固、顶底不得加楔。柱距不小于1200mm。
(5)、小绞车斜巷挡车门,可设计在门下方的操作机构,如钢丝绳滑轮机构或杠杆,连杆机构等。由挂钩工负责操作。下山掘进铁门要有专人负责,可在铁门旁开躲峒,随门前移,开门人员在硐内操作,手脚不准外露。也可用绳滑轮在门上下方操作。
(6)、有条件的斜巷要求装连环挡车门。
22、小绞车安装规定
(1)、小绞车滚筒中线应与绞车提升巷道中线重合,安装平稳牢固,方便操作。不爬不咬绳,不跳绳,排列口整齐。
(2)、掘进上山小绞车(倒位牛绞车)应安装在直道外则,绞车机体距轨道和棚柱不小于200mm近头,立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不小于φ400,严禁用小滑轮代替。导向轮支柱如用小滑轮代替,其直径不小于φ400,顶窝在硬面内200mm,柱下穿铁鞋。支柱角65°~75°。
(3)、小绞车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其绞车基础应砼浇灌,低于一年使用期的可用迎压柱固定或用地锚杆固定。用迎压柱固定时用两棵压柱,迎柱角65°~75°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要牢固可靠。小绞车底梁可用18号槽钢,地脚螺丝和垫圆应符合小绞车地脚孔要求。
(4)、小绞车信号声光要兼备,符合五小器完好要求。电铃信号应装在信号板上,并安放在躲避峒壁上。
(5)、钢丝绳直径应符合绞车技术要求(或经验算)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6)、小绞车必须用装有保险绳的桃绳环钩头,钢丝绳链环与桃绳环钩头连接,钩头经试验并符合安全规程规定。严禁用钢丝绳链环、铁棒与矿车直接连接。
23、检查维修
(1)、小绞车要实行专人定期检查维修,每周不少于一次,钢丝绳、直接装置、地滚、安全设施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要有专人负责做好记录,机电工区设有登记台帐。
(2)、小绞车用的钢丝绳和保险绳断丝处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必须及时更换。
(3)、直接装置、保险钩头,插销磨损不得超过尺寸的15%,闸带磨损厚度不得超过折厚1/3,且不磨铆钉。
(4)、井下使用达12个月的小绞车必须升井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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