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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项目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2-11 热度:83

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项目管理规定

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项目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三章 对可靠性专责人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 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组织及技术措施

第五章 可靠性数据、报表及台帐资料要求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1供电可靠性是衡量供电企业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不仅是广大客户的需要,也是供电企业自身增加售电量,提高企业效益、社会效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可靠性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供电所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贯彻执行上级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上级规定的可靠性指标;不断采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电力可靠率。

(2)在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运行诸环节中,按供电可靠性准则检验预期目标和效益的完成水平,并作为这些环节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的依据,提出各项先进可行的改进措施并积极实施,努力提高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3)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统计分析上报各项可靠性数据。

1.3供电所供电可靠性专责是所供电可靠性管理的主管人员,在主管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所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按职责范围对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与考核。

1.4本办法适用于本供电所。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2.1所长

(1) 在公司供电可靠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挥全所供电可靠性工作,执行和实施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文件和计划,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可靠率指标;

(2) 掌握本所供电可靠性工作的指标,督促、协调有关部门供电可靠性方面的工作,指导解决存在的难题;

(3) 适时地对可靠性工作完成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长期无起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2.2供电所供电可靠性专责

(1) 认真领会并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可靠性统计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本所的可靠性工作;

(2)对本所供电系统可靠性指标的完成负管理责任;

(3)具体负责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接受公司可靠性专责人的指导,督促、检查、指导各线路负责人的工作;

(4)组织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管理指标分解;

(5) 检查、研究可靠性数据,每月度写出可靠性书面分析;

(6)参与审查配网设施技改造方案;

(7)参与本单位停电计划平衡工作,根据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对本单位停电计划提出建议;

(8)日常工作中解答有关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

(9)督促各部门可靠性方面的例行工作。检查有关记录、基础资料、台帐是否真实可靠,可靠率指标是否存在问题,商讨解决办法;

(10)可靠率指标完成有困难时,及时请示主管领导,采取对策;

(11) 健全各种基础资料及台帐,动态修订基础台帐,逐步使本单位可靠性工作系统化、标准化、现代化;

(12)负责提供管辖范围内,10kv线路长度、柱上开关安装情况、公用配变、用户和配变等基本情况的统计,当上述参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录入程序,其基本情况统计表及配电线路结线图,于次月2日12时前报生技部;

(13)及时向生技部提供农网线路跳闸事件原因及事件起始详细时间并准确录入程序,负责统计本单位月度停送电记录,于次月2日12时前报生技部。

(14) 加强可靠性指标的考核工作,及时提出奖惩措施及理由,经所长批准后上报生技部。

2.3线路负责人

(1) 落实上级下达的供电可靠性指标。

(2) 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电网设施的缺陷及隐患,及时通知有部门。

(3) 事故处理或检修工作完工后,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量缩短电力设备操作时间,及时复电,并做好详细记录(原因、部位、责任等),正确填报电力设施停运原因、部位、责任分类等。

(4)负责提供管辖范围内,10kv线路长度、柱上开关安装情况、公用配变、用户和配变等基本情况的上报。当上述参数发生变更时,在验收完工次日12时前,上报供电可靠性专责人。

第三章 对可靠性专责人的基本要求

3.1应选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可靠性专责人,并保持相对稳定。今后要逐步走向考核持证上岗。

3.2专责人应积极参与生产和经营活动,真实、及时地提供可靠性状况报告,供上级部门决策参考;

3.3供电可靠性专责人参加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分析会和月度生产例会。专责人应认真检查月度停电计划的时户数,对于确实不能完成的月份争取季度平衡,要为可靠率指标的完成留有充分的余地。

3.4“真实”是可靠性工作的基础,可靠性专责人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正确地反映运行设备的状态,客观反映管理和设备的水平。

3.5专责人应对有关填报数据的人员进行指导,确保其能准确判断电力设施的可靠性状态,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

3.7专责人每月、季应对本单位所辖网络及设备的运行可靠性(包括可靠性指标)进行书面分析,书面分析力求简明、说明问题并有措施,及时报主管所长和上级部门。

3.8专责人对可靠性数据的采集、统计和报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及完整。

第四章 提高可靠性的组织及技术措施

4.1组织措施

(1)建立供电可靠性管理小组

由所长任组长,主管生产的所长任副组长,各线路负责人和专责为成员组成。负责对本所供电可靠性实施分析和控制,对供电所管辖范围内的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负责。

(2)分解指标,编制可靠性指标的滚动计划,对可靠性指标进行超前控制。

(3)加强计划、临时停电和故障抢修的管理。

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安排计划停电,坚持计划停电'先算后停';利用事故处理的机会进行其他设备的检修工作;做到'一线停电多处干活、一家申请多家工作';加快故障抢修速度和缩短处理故障时间,中、低压配电网抢修停电时间应力争控制在4小时以内。

(4)健全基础数据及台帐

建立线路设备台账,对线路的设备明细(配电线路的长度,负荷的大小及分布、负荷增长情况,自然现象及环境,导线耐雷水平及绝缘化程度,设备老化及更新程度等)准确登记,绘制相应的10千伏线路单线图,并及时更新,为电网规划、技术改造及检修计划、线路设计等供电企业全过程管理提供详实数据。

(5)进行供电可靠性分析制度。

每月召开供电可靠性分析会,及时掌握本所供电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影响供电可靠性的因素,找出其原因和问题,制定措施予以解决。

(6)实行停电平衡会制度。

每月进行停电平衡碰头会,加强企业内部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安排停电时间,避免重复停电。

(7)落实考核制度。

把可靠性指标和供电所日常考核相结合,用制度约束生产环节,以指标指导日常工作。控制停电时户数异常增加,激励停电时户数有效减少,提高供电可靠性。

4.2技术措施

(1)加大电网改造力度,提高供电可靠性

改善10kv线路网络结构,逐步实现手拉手供电,线路供电半径要适中、供电负荷基本合理,并逐步进行配网自动化项目的试点。

(2)推广状态检修,通过在线监测、红外测温等科学手段,按实际需要进行停电检修。

尝试将每年单一性的配电设备检修计划改为根据设备的具体技术状况,并应根据实际运行存在的缺陷的多少及其严重性,以及是否有配电网施工作业同时进行等情况灵活处理、进行状态检修。

(3)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带电作业的研究,减少设备停电时间。

(4)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设备,延长设备检修周期。根据实际情况改变设备到期必修的惯例。

(5)加强线路绝缘,提高供电可靠性

在供电主要设备安排停电对供电可靠率的影响中,架空线路占很大的比例。提高线路的绝缘,对供电可靠性的提高有着明显的作用。

(6)利用电力电缆供电容量大、占路径小、故障率低的特点,加大铺设电缆条数,对新建的线路尽可能使用电缆。

(7)对因地理因素而不足条件的线路,建议将裸导线更换为绝缘导线,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8) 低压网改造,应逐步以低压电缆取代原来的接户线,解决因用户负荷增加而进线容量不足而引起的故障。

(9)加强配网维护与巡查工作,特别是多用户、常发故障的线路,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10)尽量按照环网方式设计,一步到位。

(11)加强运行巡视。

完善配电线路巡视制度,使用线路巡线记录手册,做到人到位,心尽责。要求运行人员对所管理的农村线路加强特巡、夜巡。提高设备运行水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2)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电网的建设、改造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应加大一线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掌握设备工作原理和操作技能,及时对设备运行状况能作出正确地分析和评价,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人员反事故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13)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公共设施(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减少因外力破坏造成停电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可靠性数据、报表及台帐资料要求

5.1停电送电记录,要准确无误。

5.2可靠性报表、运行日志、操作票、工作票,在内容上一致,时间吻合(指报表中的停送电时间=运行日志时间=操作票时间,但工作票时间稍有不同)。

5.3基础资料完备,来龙去脉清楚,即:主接线图(配网单线图)—固定资产卡片—设备台帐—可靠性注册表(基础数据表),一一对应。

5.4配网设施资料,应及时按实际情况修订,如有变化,应工作完成次日12时前报专责人。

5.5报表中对事件的定性、原因、现状应分析正确,依据可靠。

5.6对各种报表,线路负责人应逐项检查,对不准确和遗漏的地方,可以修改补充的应将其修改,需进一步查询的,应将事由查清后更正,必要时返回重报。

5.7报表须经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上报。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6.2考核内容:供电可靠率rs-3。

6.3考核对象:所线路负责人及单位相关负责人员。

6.4考核指标目标值:本单位年度供电可靠率分解小指标。

(1)各线路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影响供电可靠性的事件资料,应在工作完毕后次日12时前及时报送,以便专责人及时录入程序。

(2)数据一经报出,不得随意更改。确有错误需更改,必须使用正式文件说明更改原因,经所长审查同意后方可更改。

(3)定期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自查和互查,认真进行月、季度指标分析和年度专业总结等工作。

(4)严禁弄虚作假,发现漏报数据除按工作质量不合格考核外,同时按实际停电时户数的10倍计入指标考核。

(5)月度、年度停电计划未经可靠性专责人审核同意擅自停电的;考核线路停电未经可靠性专责人“先算后停”擅自停电的。按实际停电时户数的2倍计入指标考核。

第七章附则

7.1本细则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7.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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