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一)环境主管是保持项目清洁卫生的直接责任人。
(二)住(用)户的责任和义务
(三)各住(用)户使用垃圾袋投入垃圾桶内,不准把垃圾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
(四)严禁任何人员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等。
(五)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六)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住(用)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
(七)项目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
(八)用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走廊、楼梯通道或公共场所。
(九)住(用)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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