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班维修管理规定
1.管理处客户信息服务台接到业主(或住户)的维修要求(口头或电话)后,填写〈〈业主(住户)来电、来访登记表〉〉。
2.工程班长根据〈〈业主(住户)来电、来访登记表〉〉填写〈〈派工单〉〉,并分派相应的维修工服务。
3.维修工接到派工单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力求做到小修2小时完成,中修24小时内完成,大修1天内有回复。
4.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工人必须按照派工单的要求让业主(住户)填写意见,并及时交回工程班或客户信息服务台。
5.工程班长或信息台每周将〈〈派工单〉〉汇总,交管理处办公室客户信息服务部人员进行维修回访。
6.管理处客户信息服务部人员将回访结果及时反馈给工程班长。
7.工程班长根据回访结果决定是否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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