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钥匙使用管理规定(七)
1.0为规范工程部钥匙的使用,特制定本钥匙使用管理规定。
2.0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工程部所辖设备类机房门等钥匙的使用管理。
3.0本管理规定由工程部员工负责操作执行,工程领班负责日常管理,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
4.0钥匙使用管理
4.1各专业领班按《工程部钥匙登记表》负责核对清点全部钥匙,确认登记所辖人员领用的钥匙,对工程值班室钥匙箱中钥匙按钥匙登记表核对登记分类存放;
4.2因工作所需个人领用的机房门及工具箱等钥匙,均须办理领用签名登记手续,其工具箱、资料柜等备用钥匙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登记统一封存;
4.3工程领班实行轮班当值制,按《工程部钥匙登记表》备妥壹套当值领班所用的值班钥匙,负责钥匙的日常使用和交接班核对管理;
4.4当值员工按《工程部钥匙登记表》备妥壹套运行班当值钥匙,负责运行班钥匙的日常使用和交接核对管理,工程部钥匙领用/借用登记本作为交接班内容;
4.5工程部所管钥匙的更改或配置必须报经工程部主管书面批准,任何私自更改或配置行为,都将视作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罚;
4.6任何员工离职时都必须交还所领用、借用的全部钥匙。
5.0钥匙借用管理
5.1工程部常用钥匙按类统一存放在工程值班室钥匙箱中,钥匙箱内钥匙原则上作为备用,由当值领班和当值员工负责借用、交接班核对登记管理;
5.2钥匙借用必须记录在工程部钥匙借用登记本和值班日志中,以借出者为主,接班者为辅负责及时跟查收回,及时注销钥匙借用记录,必须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6.0相关记录
工程部钥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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