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维修机具的管理规定
1、维保部对专用维修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所有工具丢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2、建立健全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所有工具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3、各维修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
4、所有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
5、大件工具(如电焊机、剪草机、疏通机等)在使用后应立即擦拭干净,正确保养后存放在指定的库房内;
6、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工具,交回的工具由公司统一处理,不得外流;
7、专业工具使用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领,用后即时归还, 须添置新工具须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8、建立严格的工具报损制度,按照损坏原因、申购、采购、领取的程序进行;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库房;
9、损坏的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专用损坏工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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