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物业工程部内部管理规定
一、 值班规定
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2、值班员工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3、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扣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4、值班员工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填写。
二、 交接班规定
交班人:
l、必须在交班前认真填写好交班记录,写明运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准确无误地写明问题现象、解决办法、建议并转达上级对员工下达的指令。
2、工具、劳保用品、文具等物品应交接清楚。
3、做好交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整理现场,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为下一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接班人:
1、接班人在接班前4小时内严禁饮酒,否则严禁交接班。
2、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由交班人将交班事项交待清楚。
3、交班人与接班人共同检查巡视工作场地,确认无误后,由接班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4、在交接班期间发生的设备问题,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并由交、接班人远共同协力解决,同时上报本工种领班和当值主管。
三、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1、所管辖系统巡查记录表每日做好记录,由项目主管检查后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交物业公司存档。
2、设备月度检查保养表填好后交领班,项目经理审查后每月交物业公司存档。
3、所有记录必须按时完成,不准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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