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一、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公司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三、未经物业部、工程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人员)禁止进入电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等工作人员负责执行。
四、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五、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值班时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由水泵系统当职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楼顶水池盖,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锁匙,除水泵系统当职人员外,必须经该系统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可开水池盖。
六、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内。
七、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1公斤)以上。
八、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作业证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后方可离开。
九、不得随意挪动公司内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保卫部、消防中心。
十、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公司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压风、排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十一、相关文件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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