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员工购车、用车管理规定
为改善员工上下班交通条件和工作中用车状况,公司鼓励员工自购车辆,并就具体购车补贴、用车津贴及使用情况作规定如下:
一、购车补贴及用车津贴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总经理助理、总建筑师、物业公司副总人员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十万元,同时提供借款四万元,但须购买十二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1200元。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和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和管理处主任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七万元,同时提供借款四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十二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800元。
3、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主管人员、部门副经理、物业公司职能部门经理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五万元,同时提供借款两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八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500元。
4、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其他员工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四万元,同时提供借款两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六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400元。
5、员工只可享受一次购车政策,一次性补贴和借款标准以员工享受此规定当时的岗位为准。如员工购车后岗位有调整,每月津贴会随岗位变动而调整,一次性补贴和借款标准不作调整。员工全月休假时无月津贴。
6、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购买车辆时只可单方享受此规定。
7、购车价格标准,可包含车辆购置附加税。以上所有补贴中,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8、员工购车自购车当月起六年内不得转卖。如在六年内中途离职者,根据提前离职的时间,每提前一年须退还公司一次性补贴的六分之一款项。以上时间不足一年按月计算。
9、以上所有借款均从借款当日起在四年内分月还清。如在四年内中途离职,须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
10、以上所有人员购车后,除公司规定的停车位外,公司不提供其它车位。在用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及其它使用费用,个人自理。
11、员工用自购车因公非本市的出差,根据出差批准单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汽油费,公司根据百公里耗油15升给予相应补贴,过桥过路费实报实销。
二、相关手续办理程序
1、员工向公司提出购车借款和补贴申请,需在办公系统上填写《员工购车补贴申请表》,提供所购车辆的型号、价格等相关材料,并提供本人驾驶执照的扫描件作为附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提供支票办理购车手续。购车后员工须将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必须为员工本人姓名。
2、员工自购车在完善相关手续后,须在取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用车津贴核准手续。财务部根据总办审批后确定的用车日期,按公司规定给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3、员工办理津贴报销手续时,须提供与车辆使用相关的正式费用票据(保险费养路费除外)。
4、员工在用车津贴核准手续办完之后,自用车日期之日起每月办理一次相关车辆津贴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规定
1、享受到公司相关政策购车的员工,车辆必须本人上下班和工作中自用,不得在购车后转让他人使用。
2、上班外出办事时,公司不予派车,亦不报销出租车费用。如遇两人以上同时外出办事,其中有购车员工,须同时带上未购车员工,在车辆座位能坐下的情况下,公司不予派车。
四、即日起,公司所有员工须严格自律,自觉执行《购车、用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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