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费用的管理
公司实行每半年发放一套标准办公用品给个人,两年发放一只计算器,平时不予发放。如有辞退,必须归还,过期限归个人,业务部费用实行包干制,各专案组最后利润提成减除现场费用。如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车资、交际费、活动费、午餐费按工作日全额报销,晚餐销售强势区(开盘3月内)按实际工作日报销,销售弱势区(开盘4-6月)按工作日一半报销,尾势,按1/3报销,现场维修由专案组长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现场用复印纸、传真纸由专案组长监督业务节约使用。
2、交通、通讯费用的管理
总经理、副总经理发生的交通、通讯费用按实报销。其他员工按定额包干,具体标准见附则一。
3、差旅费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展,相继有外地个案接洽、销售,并需要公司各部门人员前往配合工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特制定如下差旅规定(前往外地个案销售人员除外):
①来回交通工具由公司统一指定或安排,浦东机场公交费用给予报销。每位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各类凭证,如有遗失公司将酌情给予罚款。
②住宿费(外地、一般地区):一般员工每天不超过150元,部门主管每天不超过200元。
注:如出差地点是第一次到达及事先未安排的,则第一天到达目的地的住宿费,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报销,最高不超过300元,[[第二天起必须按规定费用解决住宿。
③总经理、副总经理住宿费视情从实报销。
④伙食补贴标准:员工:50元/天,主管以上:70元/天。
计算方法:出发时间为上午12:00以前,则按全天计算,出发时间为下午12:00至18:00之间,则按半日计算,计算标准以机票、船票或车票时间为准。
⑤外地交通补贴标准:员工:10元/天,主管2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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