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为了确保项目部食堂用液化气瓶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作业规定。
2、管理细则:
2.1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从有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购买燃气用液化气。
2.2由使用部门、采买人员共同做好液化气瓶存储、使用的安全管理。
2.2.1食堂主管:负责燃气用液化气的存储、管理、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
2.2.2警卫人员:负责液化气瓶仓库的巡检,并记录现场巡检表,并记录好“外来车辆、货物车辆进出门记录表”,并将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部相关领导。
2.2.3相关使用人员:负责液化气瓶使用前及使用后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2.3液化气存储和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液化气的特性及安全使用基本知识,其他人员禁止擅自使用液化气瓶。
2.4液化气钢瓶必须存储于单独的钢混结构的库房内,库房必须阴凉通风,远离热源,摆放位置易搬动、周围无易燃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2.5气瓶总重量大于420公斤时,气瓶间与其他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物。
2.6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内部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
2.7气瓶间和使用场所要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2.8液化气钢瓶存放必须直立放置,不允许卧放或倒放。
2.9存储液化气的库房内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室内的开关要移到室外。
2.10液化气系统使用的管道、软管、管道附件、调压阀、调压器、汽化器、紧急切断阀、用气器具、密封圈等要有出厂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11液化气空瓶与满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确标示。
2.12使用部门现场临时液化气存放点应有明确标示,存放数量不得超过2瓶。
2.13使用部门搬运液化气钢瓶应使用专用推车,禁止用滚动或其他产生震动颠动的方式搬运。
2.14液化气瓶库和食堂液化气瓶库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15液化气瓶使用要求:
2.15.1使用液化气前必须仔细检查液化气瓶连接的所有管路、接头、阀门等是否完好,防止胶管老化,接口脱落等现象,严防液化气泄漏。
2.15.2液化气使用前强制系统汽化器前液相总管要安装切断阀。
2.15.3减压器、密封圈、橡胶软管等超出使用年限,或密封圈、橡胶软管在使用期限内老化腐蚀的,要立即更换。
2.15.4钢瓶与用气器具或供气系统严禁采用软管连接,要用硬管连接。
2.15.5食堂灶台及液化气使用结束后必须检查,确认液化气钢瓶角阀及总管阀门关闭,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要逆时针旋转上紧。
2.15.7禁止用任何方式强行开关液化气钢瓶角阀。液化气瓶泄漏或起火场所禁止使用各类明火,禁止开关任何电器设备。
2.15.8禁止私自拆卸液化气瓶任何部件。
2.15.9禁止私自排放钢瓶中的残液(气)
2.16液化气的其他使用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7液化气泄漏和起火应急处理方法:
2.17.1若怀疑液化气库房内有漏气,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并可用肥皂水检漏,及时处理漏点,同时报告警卫。
2.17.2液化气泄漏处置方法:保持冷静,立即关闭钢瓶角阀切断气源,严禁打开或关闭任何电器设备以及通信设备(如手机等),在室内则打开窗户,进行自然通风,室外则设立警戒区域,防止人员靠近,并立即报告警卫。
2.17.3液化气起火处置方法:保持冷静,立即关闭角阀,如角阀处有火焰,则用湿毛巾等裹手关闭,或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报告警卫。
2.17.4异常无法处理情况下,必须及时报告主管或警卫,泄漏严重时直接拨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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