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定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紧。
2、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
5、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6、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7、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8、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行正常后,在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9、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10、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11、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12、进、排气、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3、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14、发现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装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15、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等气缸体自然降温至60º以下方可加水。
16、电动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起动。
17、停电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8、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ºc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方可离去。
19、不得用汽油和煤矿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滤清器和芯及气缸和管道的零件,或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和油污。
20、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第2篇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定
1.压缩机组应由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固定操作。操作人员应通读并理解说明书内容,遵循说明书工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
2.引到空压机的供电线需安装空气开关,确保电器设备安全可靠,接地线接地良好。
3.第一次开机或电源线变动必须注意机组转向是否正确,以防机头反转烧毁。
4.压缩机不能再高于名牌规定的排气压力下工作。
5.压缩的空气和电都有危险性,检修或维护保养时应确保电源切断,及整个空压机系统里压缩空气完全释放。不要正对任何压缩机系统或气动设备的排气口。断电检修时,应锁闭电源箱,并在电源处挂检修标志及禁止合闸标志,以防他人合闸送电。
6.在压缩机发生故障或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切勿强行开机。此时应切断电源,并作出明显标记。
7.清洗机制零部件时,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清洗剂,应采用无腐蚀性的安全溶剂。
8.须定期检查安全阀、压力开关、停机保护系统,确保其灵敏可靠。一般每年应检验一次。
9.若空压机冬季低温时期使用时,请开机后先空载五分钟,待机器预热后再加载。否则有可能因为润滑油粘度太大而引起电流过载。
10.新机调试、维护保养后、超过一个月空压机未使用重新开机前请从进气阀加入螺杆机油并盘动皮带轮。
第3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措施
1、 空气压缩机必须有压力表和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保护装置或断油信号显示装置。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2、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压缩机油。
3、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在地面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在井下应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在井下,固定式压缩机和风包应分别设置在2个硐室内。风包内的温度应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和报警。
4、风包上必须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必须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在风包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释压阀,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倍。
5、要认真检查空气管道,保证不漏风。
第4篇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螺杆式空压机 <>的运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维持生产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螺杆式空压机 <>。
一、操作规程:
1.检修和维护保养时:
(1)检修或维护保养时,应先确认电源已被彻底切断,并在电源处挂“正在检修”或“禁止合闸”等警告标志。
( 2)在检修设备前,必须先确认管路及容器内均无压力,未进行确认,严禁松开管路螺塞及打开不必要的阀门。
(3)如是检修电动机,检修完成后必须先作转向测试。
(4)开机时要先通知机组周围的人员注意安全。
(5)开机前应确认机组内无人,并检查是否遗留了物品或工具,关上机组门。
(6)在停机维护时,必须先关闭空压机组对外供气相应的隔离阀,且维护人员应避开空压机系统中的任何排气口,在把机组内压缩空气释放完并等空压机组全部冷却后进行。
(7)清洗机组部件时,应采用无腐蚀性的安全溶剂,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及易挥发的清洗剂。
(8)风冷式油冷却器之翅片易受到灰尘覆盖而影响冷却效果,因此每间隔一段时间,即应用低压之压缩空气将翅片表面之灰尘吹掉,若无法吹干净,则必须以溶剂来清洗,务必保持冷却器散热器表面之干净;管壳式冷却器在堵塞时,必须用特殊药水泡制,且要将堵塞在管道之内的结垢清除干净;每班作业前都要将储气罐里的水排除干净;每2天检查一次空压机油泵的油位线是否满足要求。
(9)在需要安装配管焊接时,先移开周围的易燃物品,并注意防止焊接火花掉入空压机内。
(10)空压机在更换零配件时,必须使用正规厂家提供的配件。
2.运行作业时:
(1)在空压机发生故障或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必须停止设备,切断电源,并作出警示标志;在排除完故障或不安全因素以后才能开机。
(2)空压机运行一段时间后,须定期检查安全阀等保护系统,确保其灵敏可靠,安全阀必须定期进行鉴定。
(3)冷却水的水压一般要维持在0.15-0.25mpa之间,最高不得超过0.5mpa。
(4)若三相电源平衡时,电动机的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0%;若电源有电压降,则电压降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5%。
(5)油气桶中的重车润滑油之油位应在观油镜的高油位线与低油位线之间。
(6)每次启动前应扭开泄油阀以排除油气桶内沉淀之凝结水。
(7)压缩机再次运行时,应在无负荷之情况下启动或空负荷运转。
(8)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如控制面板系统流程图上的指示灯亮,同时液晶显示器推出报警菜单,表示油过滤器、油细分离器、空气滤清器已堵塞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更换。
(9)如空压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停机时,应追查停机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复位启动空压机;如在空压机运转过程中发现电机有超载、异响等情况时,必须马上停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运行。
(10)在空压机运行过程中,如果不是出现异常紧急情况时,不允许按紧急停机纽。
(11)无负荷运转过久停机时,时间设定限制以电动机每小时启动次数不超过三次为原则。
(12)空压机运转过程中禁止修改参数。
3.保养注意事项:
(1)在为压缩机添加润滑油时,不可混用不同厂家或牌号的润滑油。
(2)安全阀等重要的安全部件一旦发现出现异常,不得带病作业,必须马上进行维修保养。
(3)压缩机的检查和保养应依据控制面板上的计时时间进行。 二、管理办法:
1、由项目部提供完好的空气压缩机供施工队使用。施工队应配备专职保管司机,严禁无关人员乱开乱动以免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1#井管理责任人:陈行斌,2#井管理责任人:王帮应。
2、保管司机应按时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如每周设备检查发现不按时填写者,对保管司机处以200.00元罚款。填写认真并且本月设备运转正常无故障无修理者(例行保养除外)奖励200.00元。
3、保管司机开机前要查看机械设备运转记录本检查螺杆压缩机的状态;检查机组电器、设备外围无检修警示牌;检查压缩机外部各重要组合件是否紧固,不允许任何连接有松动现象,气路、油路各连接点不允许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用手按逆时针方向转动联轴器是否正常;检查机组油分离器油位高度及颜色是否正常;检查机组电源是否正常,确认电源指示灯亮。若因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施工队承担维修工料费用,对保管司机处以500.00元罚款。
4、现场施工无需使用空压机时,应立即关闭空压机电源,以免造成空压机空转浪费电。若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此类现象要立即通知施工队管理人员到场确认并上报项目物设部开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施工队,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以2000.00元罚款。
5、保管司机要在项目设备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对空压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严禁乱调安全阀等重要部件。发现空压机异常要立即停机并向项目部现场领工员报告及时通知设备部人员进行处置,必要时请厂家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若发现违章使用和发现问题不及时通报给项目造成空压机损坏、停工等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后果,经确认后由项目物设部开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施工队,全部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第5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办法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紧。
2、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
5、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6、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7、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8、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行正常后,在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9、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10、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11、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12、进、排气、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3、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14、发现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装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15、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等气缸体自然降温至60º以下方可加水。
16、电动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起动。
17、停电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8、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ºc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方可离去。
19、不得用汽油和煤矿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滤清器和芯及气缸和管道的零件,或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和油污。
20、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第6篇 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因空气压缩机使用管理不当引发了多起煤矿井下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主要原因是:有的煤矿企业不严格按规定选购矿用空气压缩机,甚至选用假冒伪劣产品;空气压缩机安全保护不全或失效;油脂把关不严,不能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维修管理不到位,积炭燃烧引发空气压缩机爆裂等。为切实提高煤矿用空气压缩机的安全保障水平,杜绝因空气压缩机引发火灾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空气压缩机的选型、使用、维护等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颁发“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如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矿用空气压缩机
1.严把设备选型关。优先选用矿用螺杆机型,不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2023年开始,我矿选型购置的空气压缩机全部为艾能牌螺杆机型。此艾能牌矿用螺杆机型空压机安全有保障、证书或证件齐全,购买的配件均为原厂生产配件。
2.严把设备采购关。选择、采购的都是由专业生产厂家制造,具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井下使用的移动式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空气压缩机储气罐(风包)取得有设计、制造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3.严把设备入矿验收关。采购的空气压缩机到货后,按规定进行了入矿验收。
二、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安装、验收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完好
4.煤矿压风系统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2台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固定安设在地面,对煤矿井下进行供风;因在地面到井下供风距离远,难以保证对井下多个作业点有效供风,固在十314水平北三石门专用回风上山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设了一台10m3移动式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安设在十314水平南五石门专用回风上山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
5.安装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及其储气罐时,保证四周留有足够的空间,并能保持通风良好,便于维修、维护。空气压缩机和风包应分别安设在2个独立的硐室内,2个硐室各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未存放有可燃物,且采用可燃材料支护。
6.移动式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安设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杂物堆积、无淋水和粉尘飞扬的地点,既保证了安装地点空气流畅,又不会妨碍人员作业和行走。
7.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安装有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或断水、断风)保护、过流保护、超温和超压保护,电气设备有过载、短路、断相等保护。
8.井下空气压缩机安设地点配备有环境安全监测设备,能有效的监测环境温度和有害气体浓度;配备有完备的消防设施。
9.严把设备安装验收关。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安装空气压缩机,安装完成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mt687-200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等规定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始投入运行。
三、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10.指定有专门机构(煤矿机电队)和专业人员负责空气压缩机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空气压缩机司机由机电科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加强设备经常性、预防性的维护保养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选择使用压缩机油,并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首次换油时间和换油周期及时更换润滑油及滤清器。严格执行《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的规定,定期检查排气口至压缩空气温度为80℃处之间的所有管路、容器和配件,定期排放储气罐中的积水。
12.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调节器保护定期试验制度。由成都吉宇公司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到矿,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空压机作周期保养,并按规定进行相关试验工作,确保其灵敏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13.加强空气压缩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保持机房“三无一畅通”(即无油垢、无水垢,无杂物,保持水沟畅通)。固定式空气压缩机机房的噪声符合《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的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符合《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mt687)的规定。
14.加强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的记录管理。机房及硐室内设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设备运行日志、定时巡视、交接班、机电事故等记录本,并认真如实填写。业务管理部门(机电科)及时分析、评估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强对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的强制性检测检验,确保安全保护灵敏可靠
15.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定期检验制度。在用空气压缩机每3年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四川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检测1次,检验条件、项目和要求符合《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的相关规定。
16.严格执行有关仪器、仪表定期送检制度。压力表、安全阀等仪器仪表定期送华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校检,并及时更换。
五、建立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及监督检查
17.建立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涵盖空气压缩机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校验及人员培训、技术资料与记录保存等各个方面。
18.编制并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明确安全操作要点,包括空气压缩机的操作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每班巡回检查次数、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及预防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等。
19.加强空气压缩机强制报废管理。按照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空气压缩机,对超过使用年限或经检验已不能保证安全生产要求的,予以强制报废。
20.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并存档管理包括空气压缩机采购、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护、试验、检验等内容的完整技术资料。
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
高顶山煤矿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
第7篇 x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措施
近年来,因空气压缩机使用管理不当引发了多起煤矿井下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主要原因是:有的煤矿企业不严格按规定选购矿用空气压缩机,甚至选用假冒伪劣产品;空气压缩机安全保护不全或失效;油脂把关不严,不能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维修管理不到位,积炭燃烧引发空气压缩机爆裂等。为切实提高煤矿用空气压缩机的安全保障水平,杜绝因空气压缩机引发火灾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空气压缩机的选型、使用、维护等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颁发“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如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矿用空气压缩机
1.严把设备选型关。优先选用矿用螺杆机型,不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2023年开始,我矿选型购置的空气压缩机全部为艾能牌螺杆机型。此艾能牌矿用螺杆机型空压机安全有保障、证书或证件齐全,购买的配件均为原厂生产配件。
2.严把设备采购关。选择、采购的都是由专业生产厂家制造,具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井下使用的移动式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空气压缩机储气罐(风包)取得有设计、制造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3.严把设备入矿验收关。采购的空气压缩机到货后,按规定进行了入矿验收。
二、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安装、验收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完好
4.煤矿压风系统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2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2台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固定安设在地面,对煤矿井下进行供风;因在地面到井下供风距离远,难以保证对井下多个作业点有效供风,固在十314水平北三石门专用回风上山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设了一台10m3移动式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安设在十314水平南五石门专用回风上山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
5.安装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及其储气罐时,保证四周留有足够的空间,并能保持通风良好,便于维修、维护。空气压缩机和风包应分别安设在2个独立的硐室内,2个硐室各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未存放有可燃物,且采用可燃材料支护。
6.移动式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安设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杂物堆积、无淋水和粉尘飞扬的地点,既保证了安装地点空气流畅,又不会妨碍人员作业和行走。
7.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安装有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或断水、断风)保护、过流保护、超温和超压保护,电气设备有过载、短路、断相等保护。
8.井下空气压缩机安设地点配备有环境安全监测设备,能有效的监测环境温度和有害气体浓度;配备有完备的消防设施。
9.严把设备安装验收关。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安装空气压缩机,安装完成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mt687-200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等规定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始投入运行。
三、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10.指定有专门机构(煤矿机电队)和专业人员负责空气压缩机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空气压缩机司机由机电科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加强设备经常性、预防性的维护保养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选择使用压缩机油,并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首次换油时间和换油周期及时更换润滑油及滤清器。严格执行《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的规定,定期检查排气口至压缩空气温度为80℃处之间的所有管路、容器和配件,定期排放储气罐中的积水。
12.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调节器保护定期试验制度。由成都吉宇公司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到矿,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空压机作周期保养,并按规定进行相关试验工作,确保其灵敏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13.加强空气压缩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保持机房“三无一畅通”(即无油垢、无水垢,无杂物,保持水沟畅通)。固定式空气压缩机机房的噪声符合《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的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符合《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mt687)的规定。
14.加强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的记录管理。机房及硐室内设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设备运行日志、定时巡视、交接班、机电事故等记录本,并认真如实填写。业务管理部门(机电科)及时分析、评估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强对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的强制性检测检验,确保安全保护灵敏可靠
15.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定期检验制度。在用空气压缩机每3年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四川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检测1次,检验条件、项目和要求符合《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的相关规定。
16.严格执行有关仪器、仪表定期送检制度。压力表、安全阀等仪器仪表定期送华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校检,并及时更换。
五、建立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及监督检查
17.建立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涵盖空气压缩机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校验及人员培训、技术资料与记录保存等各个方面。
18.编制并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明确安全操作要点,包括空气压缩机的操作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每班巡回检查次数、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及预防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等。
19.加强空气压缩机强制报废管理。按照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空气压缩机,对超过使用年限或经检验已不能保证安全生产要求的,予以强制报废。
20.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并存档管理包括空气压缩机采购、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护、试验、检验等内容的完整技术资料。
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
高顶山煤矿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
第8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空气压缩机应保持润滑良好,压力表准确,自动启、停装置灵敏,安全阀可靠,并应由专人维护;压力表、安全阀及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
1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空气滤清器以及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3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应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4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5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气压、机油压力、温度、电流等表计的指示值突然超出规定范围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油、漏电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安全阀连续放气或机械响声异常且无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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