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与试用范围
1.1为规范对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管理,保障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管理职责:
2.1生产单位和智能管理单位;
2.1.1车间各生产单位建立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管理台账。办公楼内职能管理单位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建立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台账;
2.1.2各单位确定本单位消防责任区域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实行目视化管理;
2.1.3定期对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实施点检,以及组织对自动消防设备的检测维保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2.1.4对发生故障的自动消防设备设施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无法排除的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1.5人力资源部对到期或者失效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进行维修充装或更换。
2.2人力资源部:
2.2.1建立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的总台帐;
2.2.2统一制定公司消防器材管理标识;
2.2.3组织并做好对平台、中心自动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维保工作;
2.2.4统一做好对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维修充装工作;
2.2.5对各单位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情况设施监管。
管理要求:
3.1严禁挪用、损坏各类消防设备设施。
3.2消防器材应配置合理外观整洁,完好有效。
3.3自动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人,应按照标准进行管理维护。
3.4消防设备设施应外观整洁,运行正常。
新建的消防设备设施:
内部承建单位应保证其质量的可靠性和完好性,并做好与业务单位的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应包含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管理措施:
5.1各单位应将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列入对所属单位的考核。
5.2人力资源部和制造部安全员对在督察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应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将予以曝光,并列入安全绩效指标的稽核。
5.3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消防设备设施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消防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相关文件: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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