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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02 热度:23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焦化厂煤气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煤气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化产车间鼓冷操作工、炼焦车间相关操作工。

三、规定及要求:

煤气中含氧量控制在0.8%以下,要求相关岗位相互沟通,精心操作。

四、数据采集:

含氧检测数据、集气管压力数据均以化产电脑显示数据为准。

五、考核:

1、集气管压力不平衡,低于100pa罚款500元,化产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30%,炼焦操作工占70%。

2、集气管压力均低于100pa罚款500元。化产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70%,炼焦操作工占30%。

3、含氧量超过0.8%(包含0.8%),罚款100元/次。超过1.0%(包含1.0%),罚款200元/次。

(1)因焦油盒处吸入空气导致含氧量超标,炼焦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70%,化产操作工占30%。

(2)集气管压力正常,因高压氨水打开时间过长等焦炉操作原因导致含氧量超标,由炼焦相应岗位工承担全部罚款。

(3)因化产设备泄漏或化产岗位工操作原因导致含氧量超标,由化产相应岗位工承担全部罚款。

4、以上罚款同时纳入车间月度打分标准进行扣分(1分/20元)。

七、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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