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热媒系统检查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型热媒系统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确保热媒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热媒岗位职工检查内容及要求:
1、检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热媒系统巡视检查表)
(1)要对热媒加热系统所属设备、管道、仪表、阀门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
(2)检查天然气管路有无泄漏现象;
(3)检查沥青高位槽、热媒油膨胀槽、储油槽、预热螺旋、沥青配料泵及其设备附属设施管线有无泄漏现象;
(4)锅炉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要求
(1)对热媒房所有设备设施和沥青房内热媒加热系统等每2小时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在《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巡视检查(安全点检)表》上进行记录;
(2)高楼部位的热媒管线、热媒油膨胀槽、沥青高位槽、预热螺旋、沥青配料泵及其设备附属设施管线,每2小时巡视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在《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安全点检)》上进行记录;同时当班人员还必须在膨胀槽旁放置的《热媒系统检查人员签到表》上签字;
(3)热媒上下储槽液位每2小时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录在《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安全点检)》记录上;
(4)热媒系统泄漏点、渗漏点处一时处理不了的,对积油处及时擦拭;泄漏较大(连线滴漏或无法及时擦拭)时应立即请示车间主任要求停止生产,待处理完毕后重新启动生产。
第三条 当班班长检查内容及要求:
1、检查内容:
(1)检查当班热媒工巡视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
(2)对热媒系统所有设施和管路进行全面检查;
(3)对热媒、沥青及振型部位灭火器、消防设施(管路及泵等)检查。
2、检查要求
(1)班长每班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在《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安全点检)》上进行记录;同时还必须在膨胀槽旁放置的《热媒系统检查人员签到表》上签字;
(2)如发现热媒工检查不到位,应立即纠正并责成热媒工重新检查并考核(见考核部分);
第四条 车间检查内容及要求
1、检查内容:
(1)检查热媒岗位、班长的检查情况;
(2)对生产期间的所有热媒系统管路、设施等全面检查;
(3)对热媒、沥青及振型部位灭火器、消防设施(管路及泵等)检查;
(4)检修动火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防范措施的检查;
(5) 如发现热媒工、班长检查不到位,应立即纠正并责成热媒工、班长重新检查并考核(见考核部分);
(6)检查班组岗位交接班情况。
2、检查要求
(1)车间依据热媒专项检查表的内容,每周检查一次,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带队,班段长、技术员(工艺、设备)、安全员等参加;
(2)检查热媒岗位、班长等对热媒系统的各项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
(3)全面检查热媒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班组所有检查项内容);
(4)检查消防系统的完好性,启动消防泵检查打压情况并在《消防泵房检查记录》上填写试车记录;
(5)检修动火是否办理动火证、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
(6)岗位交接符合《炭素厂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由车间检查负责人在当班交接班记录上签署意见;
(7)车间检查完毕后要在车间范围内下发检查通报,所有问题有整改验证跟踪,要求限期整改。
第五条 分厂检查内容及要求
1、检查内容:
(1)抽查班组、班长的检查情况,核实车间每周一次检查的执行情况;
(2)检查热媒房、振型热媒管线、热媒膨胀槽、上下储槽等部位部位状况;
(3)检查热媒、沥青消防防火是否到位;
(4)检修动火审批及现场监护情况;
(5)班组、车间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检查要求
(1)分厂各人员进入热媒房检查之前,必须先进行重点部位来客登记,并在《重点部位出入人员登记册》进行记录;
(2)分厂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炭素厂四级危险源(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由分厂主管厂长带队,综合管理部、设备科、综合科等人员参加,每月检查一次;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等)由分厂厂长带队,各科室人员参加进行检查;
(3)班组及班长对热媒系统检查是否符合要求,车间每周一次检查是否执行到位,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是否按时完成;
(4)检查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汇总并在分厂范围内下发检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第六条 夜间由分厂值班人员对班组和车间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热媒房签字确认,热媒工在分厂值班检查记录上签字。
第七条 热媒系统相关报警及连锁装置,在热媒系统每个生产周期启动前由车间主任、安全员带领班长负责试验,确保灵敏可靠,并做好检查试验并记录在《成型热媒系统报警、连锁和地沟管线检查本》,记录由车间存档,试验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启动生产。
第八条 热媒地沟管线,每月由车间生产主任带领安全员、班长和每季度由生产副厂长带领综合管理部、车间等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成型热媒系统报警、连锁和地沟管线检查本》上,发现地沟有积水和管路渗漏等情况时,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
第二章 热媒系统检查问题整改及考核
第九条 岗位职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能够处理的,自己处理,并且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在《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安全点检)》中的交接班栏内填写清楚;自己处理不了的,及时给检修下消缺单由检修处理,一时无法整改的上报班长并制定防范措施,同时在《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安全点检)》中的交接班栏内填写清楚,和接班人员在现场做好交接。
第十条 当班班长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岗位职工汇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本班能够处理的,本班处理,并且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中的填写清楚;本班处理不了的,及时给检修下消缺单由检修处理,一时无法整改的上报车间主任并制定防范措施,同时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中填写清楚,和接班班长在现场做好交接。
第十一条 车间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班组汇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车间能够处理的,车间处理,并且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中的作出批示;车间处理不了的,及时给检修下消缺单由检修处理,一时无法整改的上报分厂并制定防范措施,同时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中作出批示,和所有的班长做好交待。
第十二条 分厂检查后及时下发检查通报,责成车间限期整改并考核。对于分厂无法解决的由主管科室及时向分公司相关部室报告协调解决,并要求车间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热媒系统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管线、设施,一律严禁烟火,严禁动电火焊,如确需动火需办理动火证,严格按《炭素厂检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经办理动火审批后方可动火。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本班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工段或工段向车间汇报。在问题未解决之前,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 对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汇报,避免发生事故者一次性奖励200元,或另行研究给于奖励;
第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班组或个人给予10000元处罚:
1、违章作业者 ;
2、不按规定进行填写记录;
3、不按规定巡检者;
4、发现问题不进行处理、汇报,或处理不及时者;
5、渗漏不联系处理或地面积油不及时处理;
6、不进行来客登记者。
第十七条 对于车间主任和分厂值班人员不能按时督促检查的,分厂将考核每次200元,对有问题而不及时协调解决的考核500元,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主任或值班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八条 对于车间室检查不到位或不能按期进行检查的,由上级领导给予通报并考核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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