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及安装分局沅水项目部多年的实际管理经验,特制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洪江工地成为“安全无违章工地”的目标,努力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培育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素质,克服责任性和技术性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实行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坚持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做到安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限检查,凡事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强制性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燕滨
副组长:付辅忠 朱贵江 戴作友
日常常规负责:朱贵江
小组成员:李平亚 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徐小明 唐作禄
专职安全员:李平亚(佩带安全员袖章)
兼职安全员: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1.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构成情况
项目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全监督员 总工程师
电气班 起重班 电焊班 机械班 物资办 综合办
1.4 安全管理措施
1.4.1 安全教育
a)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规程,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b)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每月一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制度。
c) 对安全工作做到奖惩严明,并贯彻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人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轻重给予处罚。
d)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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