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学校教职工办公电脑的使用和维修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便办公电脑使用得当、维修方便、责任明确,参照州台一中相关办法,特制订本规定。
一、每位一线教师必须拥有笔记本电脑,应用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之中,所用电脑需更新的,原则上鼓励自备。
二、学校将在每年的6月25日-30日由科技中心组织进行一次年检。年检结果交教研部门审核备案,不参加年检或者年检未通过的不退还押金也不补贴。
年检项目:
1、每学年至少有10个所教学科本学年的自制课件,年检时存放在桌面上的一个文件夹中。
2、在学校网站中开通教师博客,每学年发表教学案例、教学日志、教育叙事、教学论文、心得体会等教学内容10篇以上。
三、电脑的使用和维修管理规定
1、电脑属于学校财产,作为办公用具借给本校在岗的一线教师使用,2008年9月份开始借用押金为2500元,教师是电脑的使用者和维护者,不得私自转借给校外人士使用。
2、教职工调离、退休、自动离职等不再在岗的,在离岗前须将电脑完好交还学校,并退还押金;若擅自带走电脑,则不退押金,还要按价赔偿。
3、若在借用期间遗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负全部责任,并折价赔偿,折价赔偿原则:原购买价×0.56n。(其中n为购买至遗失或者损坏时的年份,月份四舍五入);若在借用期间自然损坏,须将电脑交还学校,且部件齐全、原配,方可退还押金,否则按赔偿处理。
4、借用的电脑运行完好,若需提前退还给学校,则送交科技中心验签,再到校总保管室消签,后退还押金。退还后不允许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校长签字同意方可再借。
5、在使用的过程中,若因内存不够或运行不正常等,需要升级或维修的费用由使用者本人承担,学校限额补贴维修费。
四、限额补贴电脑维修费的管理规定
1、属学校所有的笔记本电脑需升级或维修的,学校将补贴每台维修费每学年400元。
2、末借用学校电脑的一线教师个人自行购买笔记本电脑用于办公的,学校将补贴每台维修费每学年500元。
3、补贴维修费对象:经年检符合本规定第二款要求者,否则不予补贴。
五、2007年开始新调入的一线教师,学校不再统一采购新电脑,教师可自行带用笔记本电脑,也可借用学校的现有可用的笔记本电脑,若借用需交押金2500元,维修费的补贴办法同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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