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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管理规定范本4(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0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范本4

第1篇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范本4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范本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网站租赁'北京**(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他们负责对网站的维护、技术支持,保证网站正常运转。并负责协助公司进行网站设计,域名设定,icp备案。

第三条 公司网站的软件日常维护委托于'北京**(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托单位负责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四条 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协调、监督各托管单位对以上第2-3条 款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及更新工作。

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五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六条 公司动态(标题新闻)包括:组织机构变更、公司荣誉、工程获奖、行业先进、体系认证改版等项目及时更新,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七条 公司简介根据公司发展报审修改,页面应适应公司特色和业务特点;

第八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变更、公司荣誉、各业务归属联系等、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公司办公室提供;

2、企业资质更新、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企业管理部提供;

3、公司获得先进单位、公司获奖工程、公司机构调整由公司办公室提供;

4、公司业绩分专业由各相关部门提供;

第十条 公司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公司业务、公司业绩、公司资质、公司荣誉、组织机构变动、工程获奖、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综合经营管理部整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网站管理员8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公司经理办及时整理后报总经理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3、公司一般新闻、活动、及项目动态由公司办公室审批,公司经理办审核,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4、人力培训、招聘、及活动,由人力资源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公司经理审核,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5、前期项目的活动及动态的发布,由前期项目主管经理审批,经理办审核,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6、机电分公司、供热厂、护卫大队的活动及动态,由各部门经理审批,公司经理审核,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十一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二条 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协调受托单位,由受托单位处理。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七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5-17条 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经理办。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劳务输出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劳务输出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网站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网站由办公室管理。

二、公司设网站专职管理员1名。负责企业文化、新闻动态、政策法规、论坛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三、公司网站管理员对网站各栏目要及时更新,新闻动态保证5日内更新,其余栏目根据情况随时更新。

四、网站论坛实行版主轮流值班制度。

1、论坛各版块设版主1名。公司机关负责公告版块,徐波为版主;其他单位版块,各单位负责人为版主。

2、版主负责组织人员搜集、整理本单位(包括业务合作方)新闻动态、招工、内部建设等相关信息报网站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积极发帖、跟帖,审查发帖内容,及时删除问题帖。各单位每月至少提报1篇新闻动态,每发布1篇稿费20元;完不成任务者,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

3、每周确定1名值班版主,负责监督审查公司论坛发帖情况,每天晚9时前发帖对全天论坛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每周推荐好帖子3篇。

4、每月根据各值班版主履职情况,评选出1名优秀版主,奖励100元。

5、每月根据值班版主推荐的好帖,评选出精华帖3篇,每篇奖励50元。

6、各单位每日发帖最少数量为:办公室、财务部2帖,驻青岛港办事处3帖,驻烟台港办事处、驻龙口港办事处2帖,综合业务部、驻蓬莱港办事处、临港特力公司1帖,欢迎多发。各单位负责人每天至少发帖1篇。没有完成最低发帖任务的版主,每少1篇罚款10元。

7、陈万峰同志对版主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版主值班表由徐波同志确定并发布。

五、开设读书专栏,交流读书心得。根据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的数量和质量,确定优秀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读书会。

六、开设业务研讨专栏,进行业务交流。根据业务研讨中发帖数量和质量,确定优秀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研讨会。

七、公司机关、各驻外办事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安排近期工作,组织集体学习。例会时间报办公室备案,内容在会后2小时内报公司办公室,由网站管理员发布到网上。

八、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得在公司网站论坛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有损国家利益、*、淫秽、暴力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公司网站管理员、值班版主一经发现有违规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删除,删除时间不能迟于信息发布后24小时,并将情况及时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每位员工要随时留意公司网站有无违规信息,如发现,及时通知公司网站管理员删除。值班版主和网站管理员负责论坛内容健康、安全,若不能按规定删帖,公司视情况进行处罚。对于一般违规人员,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规人员,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公司网站管理员要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维护,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网站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和网站制作公司联系并处理。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网站管理规定(暂行)》同时废止。

第3篇 某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公司网络工程部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 技术支持、新闻中心、客户服务、论坛等栏目每季度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六条 产品简介、成功案例等栏目根据产品和客户情况半月报审修改,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

第七条 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

第八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呈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市场部提供;

3、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软件开发部和影像开发部提供;

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系统工程部提供;

5、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信息由服务支持部提供;

6、软件测试、标准规范等信息由测试中心提供;

第十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董事长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二条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络工程部报告,由网络工程部处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七条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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