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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20 热度:33

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

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

谷阳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校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年级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年级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

二、各班财产设备包括:桌凳,黑板,讲台,灯管,风扇,门窗、窗帘,门锁,电视、音箱等广播电教设备。

三、班级使用的课桌自然年损坏率控制为1%,坐凳自然学期损坏率控制为2%,损坏超出部分依规定进行赔偿。

四、班主作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损坏财产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各班财产不能相互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学校、年级*例外)。各班必须注意防盗、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门、关窗、熄灯、停风扇。

六、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年级主任到基建科或电教中心填写报修单,由专业人员持维修单维修。基建科或电教中心认定非人为损坏的,维修妥当后,由班主任签名验收;不能维修的,按规定进行赔偿报损。认定人为损坏的,交校产科会同有关部门评估损失程度,定出赔偿额,交纳赔偿金后再予维修。

七、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的依据。

八、每学期年级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年级班级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用时处理。

九、学期结束,由学校政教科、校产科、电教中心等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各班财产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十、对于校产设备管理达标的班级,学校将给予奖励;对于损坏财产的班级,学校将给予适当处理。

《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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