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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住校生住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26 热度:43

实验学校住校生住校管理规定

实验学校住校生住校管理规定

城新实验学校住校生住校管理规定

一、住校学生周日至周五不得离校,需要外出、回家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或值日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出校时必须持有班主任或值班领导的批条。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间起床、休息、参加晨练,按时进教室上好早、晚自习。

三、晚上休息、熄灯铃响后,应及时熄灯。熄灯后不准讲话、喧哗,不得点灯看书或做其他事情.

四、严禁不请假擅自离校。特别是夜间休息期间擅自离校,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并停止住校。擅自离校期间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五、晚上不得追赶打闹,注意安全,不得单独去厕所(特别是女生)。

六、要爱护寝室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七、住校学生不得将校外无关人员带进学校留宿;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八、注意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及时关锁门窗,保管好物品不发生事故。

九、搞好宿舍卫生,每天有专人打扫。

十、住校生的自行车要自行保管好,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实验学校住校生住校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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