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新学院党委办公室机要室管理规定
一、对上级党政文件应实行统一登记、分发、传阅、回收等管理。
二、文件分类保管,定期清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三、秘密级文件的传阅严格按照规定的传阅范围进行,并及时收回;不允许无关人员接触秘密文件。
四、绝密级文件、密码电报原则上只能在机要室内阅看,不允许摘抄文件内容。
五、因工作需要复印、复制秘密级文件,需经党委保密委员会同意后才可进行。机密、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复制。
六、各单位或个人需借阅文件及内部资料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托人归还,凡规定不得借出的文件一律在机要室内阅读。
七、机要人员及借阅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国家机密,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失、泄密事件发生。
八、每年定期向各单位回收过期文件及保密资料,并送保密定点单位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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