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学校信息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教师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批,可向学校借用笔记本电脑,管理要求如下:
一、借用时,借用老师必须与学校签订借用及管理协议,原则上用期限为1年。
二、笔记本电脑使用过程中的一般故障由学校负责维修。在使用期限内合理使用和维护笔记本电脑,不得私自拆卸和组装。
三、在使用期限内利用笔记本电脑上2节多媒体录像课。
四、在使用期限内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现代教育技术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一篇,如论文、教案、反思等。
五、在使用期限内承担或参与一项以上的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六、在使用期限末将运行正常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管理。
七、在使用期限内若发现笔记本电脑有故障,必须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以便进行及时处理。
八、在使用期限内若笔记本电脑被偷盗或人为损毁,由协议签订人负责赔偿。
九、本协议至协议签订人将运行正常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时终止。中途变更由学校与协议签订人共同协商。
十、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协议签订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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